红网长沙10月11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谢庆芬 龚小凯)因求职失败,遂产生仇富心理,凌晨抢劫一五旬妇女时竟残忍将其杀害的王某某,于10月11日被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王某某,男,20岁,初中文化,湖南省涟源市人。
9 月24日下午15时许,刚刚求职失败的王某某在仇富心理的作用下,于长沙市五一大道一商店买了一把水果刀准备用于抢劫。次日凌晨2时许,王某某蹿至长沙市 开福区湘江中路与银盆岭大桥交汇处持刀抢劫被害人张某某,遭到张某某反抗呼救。王某某遂用水果刀将张某某头部、颈部多处砍伤后逃跑。张某某经抢救无效死 亡。
据王某某交代,他第一眼看到张某时,只是动了抢劫其钱财的念头,后因张某不断地呼 喊“救命”,他担心被抓住,“不但没有抢到钱,还要坐牢和赔钱”,遂生将其杀死的想法。在张某某的颈部来回割了几刀后,王某某随即又把刀刃横放在其割开的 口子处,想斩断张某某的头部,直到碰到头骨,割不下去才把刀拔出。随后,王某某又挥刀砍了张某某后脑勺的左侧、头部中线位置、后侧后脑、面部等多个部位, 直到传来汽车的声音,王某某才停手逃跑。
逃跑后,王某觉得自己没有后路了,遂来到一家 公寓的楼顶天台,准备跳楼自杀。跳楼前,他给妈妈打电话,告诉自己杀人的事情,还给110打了电话,称其在三一大道砍了人,如果第二天发现一个二十岁的男 子跳楼,那就是他畏罪自杀。王某某挂断电话后,110回拨了他一个电话,但他没有接听,且将电话调成了飞行模式。王某某在楼顶尝试了几次跳楼,但最终没有 跳下,尔后其母将他从公寓楼顶接回。
9月26日17时许,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根据有关线索,在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农合宿舍依法将王某某抓住。
检察官提醒: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劫他人财物,致人死亡,其行为涉嫌抢劫罪。该案的起因是其求职失败,遂起仇富心理劫财杀人,导致了一场害人害己的悲剧的发生,教训令人感叹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