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长沙1月17日电 (通讯员 余锦钟 记者 林洛頫) 1月17日,记者从湖南省国税工作会议上获悉,2012年湖南省国税组织各项收入1336.99亿元,比上年增收171.95亿元,增长14.76%,国税收入规模排名全国第十六位;收入增速在全国排名第六位,中部六省排名第一。
据了解,湖南省国税系统在2012年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扎实做好各项税收工作,积极发挥税收职能。在过去的五年时间里,湖南省国税部门组织收入4924.75亿元,年均增长16.54%;其中2012年组织各项收入1336.99亿元,为湖南省改革发展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可靠财力保障。
2012年湖南省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5千元上调至2万元,这让全省12.76万户个体工商户因起征点上调而免征增值税,共减免增值税近4亿元;同时,湖南省35.73万户个体工商户处于起征点以下,占个体工商户总数74.1%,比2011年底调整前提高27.98个百分点。
湖南省国税系统还在2012年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残疾人就业、再就业扶持等优惠政策共计减免税收57.76亿元,实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45.73亿元,办理出口产品退税80.72亿元,有力支持了湖南省经济的快速发展。
据统计,五年来湖南省国税部门实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185.91亿元;落实资源综合利用政策、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共计减免增值税25.06亿元;落实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减免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等政策减免税收252.41亿元;办理出口退税261.42亿元。
同时,湖南国税在过去五年形成了12366服务热线、网上办税厅、“一站式”服务、纳税人学校4大纳税服务品牌;并坚持提速增效服务,整合办税窗口职能,简化办税流程,推行网上认证、远程申报缴税、车辆购置税委托经销商代征等多种申报缴税方式,减轻了纳税人负担。
通过在长沙、常德、永州稳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不断深化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检查、税源监控互动机制;五年来国税系统通过运行互动机制查补税收151.96亿元,稽查查补各项收入74.63亿元,查获虚假违法发票11059万份。
湖南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丁永安表示:“2012年湖南国税部门组织各项收入突破1300亿元,这意味着将更好地为今后湖南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