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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收养早被认定非法 辰溪警方称仍需政府调解

来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2012年11月27日09:07【评论0条】字号:T|T

 11月26日,辰溪县委宣传部组织当地警方接受记者采访,通报具体情况。 记者 戴鹏 摄 11月26日,辰溪县委宣传部组织当地警方接受记者采访,通报具体情况。 记者 戴鹏 摄

  “希望受理此案的湖南公安机关能帮助李悦救出孩子!”11月26日,记者与陕西三秦都市报联合采访陕西省公安厅时,“打拐办”民警张健说。  

  与此同时,湖南省公安厅也做出了积极回应,明确表示会复查李悦寻子一事。

  但经办此事的辰溪警方仍表示,李悦母子团聚时间无法确定,需辰溪县委县政府调解。

  ■记者 戴鹏 张文杰 汤霞玲

  焦点

  孩子收养早被认定非法

  辰溪警方称仍需政府调解

  11月23日,怀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的“怀化发布”腾讯微博发布署名为“辰溪县公安局”的微博,对寻子进行“说明”,将李悦寻子定性为“民间抱养纠纷”。

  而11月24日,怀化市、辰溪县两级民政部门明确表示,李悦和向宜发、米爱桃夫妇之间不构成收养关系。

  26日下午,辰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郭和金明确告诉记者将此事定性为“民事行为”。而记者进一步提问为何定性为“收养”时,郭和金不作任何回应径直离开会议室。

  而对于23日“怀化发布”微博发布的署名为“辰溪县公安局”的情况说明,怀化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段世同否认此事。

  段世同介绍,向宜发夫妇现在所抚养的儿子确实是李悦的亲生孩子,并且李悦是这个孩子的监护人。

  但当记者问及李悦母子何时能团聚时,辰溪警方说:“这个不是由公安机关去确定,应该由辰溪县委县政府出面对双方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夺回抚养权。”

  【陕西省公安厅】

  应帮李悦解救孩子

  11月26日,记者与陕西三秦都市报联合采访了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打拐办”民警张健。

  “如果孩子是被拐卖,李悦可在孩子被拐卖的地点(宝鸡)、中转地(上海)和拐入地(湖南)报案。”张健表示,建议李悦在陕西省的宝鸡报案,或者在湖南报案。

  李悦在任何一个地点报案,如果立案,立案的公安机关都要将采取的李悦和孩子的血液进行DNA比对,如果比对结果判定李悦就是孩子的亲生母亲,那么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李悦有权利要回孩子,受理此案的公安机关也应帮助李悦解救孩子。

  张健说,因为无法掌握当时李悦父母是主动索要的两万元费用还是“收养”方主动提出给的“营养费”,所以暂时无法界定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拐卖。但即便是收养也应该办理合法的手续。对于“收养方”又将孩子交给他人抚养的事实,已涉嫌拐卖。

  “对于湖南当地‘收养人’向李悦索要232万元的说法,可能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 张健表示,李悦向当地警方求助,当地警方应该予以帮助。因为,目前李悦还是孩子的监护人。

  【宝鸡警方】

  李悦可在宝鸡报案

  11月26日,本报记者与西安晚报记者采访了宝鸡市公安局。有警官表示,当地公安部门会始终对李悦案予以高度关注,但要主动出击,前提得是李悦或其家人在宝鸡本地再次提出报案要求。

  采访中,记者还联系到了宝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高姓负责人。他表示,宝鸡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仍旧全天候高度关注李悦案的最新进展,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没有接到湖南警方的协查通告,也没有接到来自李悦及其亲属的报案。

  【湖南省公安厅】

  复查此事,近期会有结果

  11月26日,省公安厅政治宣传处相关人员透露,将复查此事,近期会有结果。

  【辰溪公安】

  陕西立案,我们解救

  11月26日下午,辰溪县委会议室,辰溪县警方介绍了李悦寻子事件第一次不予立案,而第二次立案后又撤销的具体原因。

  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郭和金表示,2012年8月初,李悦到辰溪县公安局报案,要求解救孩子。当时,辰溪警方向李悦了解详细情况后认为,李悦和“中间人” 何雅芳、戴玉斌都是陕西人,并且抱走孩子的地点也是在陕西,因此辰溪警方认为李悦应该回到事发地陕西去报案,辰溪当地立案的条件不充分。

  8月28日,李悦前往当地检察院请求帮助,辰溪县公安局依据检察院的建议立案函立案侦查。但辰溪警方在询问了向宜发、米爱桃夫妇关于李悦孩子的具体情况后,并且电话询问了各个“中间人”后,认定为“立案证据不足”,于是撤销了案件。

  辰溪县公安局法制办尹警官介绍,在整个事件中,孩子被抱走是经过李悦同意的。李悦曾告诉“中间人”自己是大学生,孩子的父亲因为意外已经过世,而“中间人”告诉李悦孩子是送到台湾的一个富裕家庭抚养,双方在孩子被抱走的过程中均有欺骗行为。

  当记者提出双方的这种欺骗行为是否可以定性为拐骗时,尹警官说:“为什么说这个行为是民事欺诈而不是刑事所谓的拐骗,因为它虚构了一定的事实,目的是有助于这个民事行为的完成。”

  但郭和金说:“这个案子最好能在陕西警方立案,那边(陕西)派人来,我们出面解救孩子就义无反顾。”

  记者手记

  无辜的孩子,等你长大

  愿你能忘掉这个故事

  孩子,再过两天,你就整好一岁两个月了。尽管我们未曾谋面,叔叔先在这里祝你快乐。如果可以,我希望我们能够谈谈,说说故事也好。

  孩子,你应该蹒跚学步了吧,可你知道吗?你生下来才五天就已被卖,之后远行千里,经三位中间人的转卖,来到了怀化辰溪。

  孩子,你应该会叫妈妈了吧,可你知道吗?你的亲生妈妈,为了找寻你,耗时一年辗转陕西、上海、浙江、湖南、北京等地,五次进入辰溪,三度被你的养父母围殴。

  孩子,你应该爱听别人喊你名字了吧,可你知道吗?你在陕西还有另外一个名字,你现在户口的材料都是伪造的。你习惯了自己现在的身份了吧,可你知道吗?你现在是被民政部门明确定义“不属收养,不受法律保护”的身份。你应该爱上你现在的家了吧,可你知道吗,辰溪的警察叔叔们,一直以“收养纠纷”为由搪塞,阻挠着你和亲生妈妈回家。

  叔叔有一个女儿,比你小半岁,从她来到这个世界起,我就一直好奇,她眼里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我乐于去猜想关于她的一切。也恰因如此,叔叔很渴望了解你眼里的世界。这场因你而起的迷局,请你当它是一个成人间的笑话吧。除你之外,再没有无辜,只有地方保护、部门遮掩、官位和帽子以及利益和勾兑。是这些让本属于你的简单变得复杂。

  也许我无法从你身上得到答案,但我真切地期望,当你长大能彻底忘记这一切,包括我和你说的这些话。

  孩子,等你回到妈妈身边,我希望,再没人和你提起这个心酸的故事。我希望,在未来,你眼里的世界,永远如我所好奇的那般纯净。

  ■记者 邹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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