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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城管局自购车辆成立出租车公司 注册公司被指“提篮子” 

来源:华声在线2012年11月26日19:45【评论0条】字号:T|T

城管局注册的“绥宁县绿城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城管局注册的“绥宁县绿城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公司被指“提篮子”】

  在城管局注册公司的前一天,县政府办组织县法制办、县财政局采购办、县物价局、县监察局及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的10人车辆采购领导小组,在城管局召开了拟定车型选择会议。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讨论,最后选定了东风起亚“赛拉图”系列。

  车型定好后,城管局便与东风起亚4S店----邵阳市和宏汽车贸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购车合同。合同规定61台小车由供货商全额垫资,货到绥宁县后支付部分货款,余下部分货款日后再付。至于余下部分货款到底几时付完?兰序贵向记者表示,等收到驾驶员承包款后再支付给供货方。

  对于城管局的做法,一些胆大的司机开始到网上发帖投诉,称哪里有政府来经营出租车的?这还有没有王法了,现在国有公司都要转让改制了。我们绥宁县城管局居然自己要成立公司经营出租车,导致我们的哥停车都一个多月。请求上级政府关注此事,严惩个别别有用心的领导和干部,还绥宁县城市公共客运的清洁。

  与此同时,原出租车公司刘经理也开始奔波在邵阳市纪检、监察、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他恳请上级领导立即纠正和制止城管局经商、办企业的做法。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城管局党组书记兰序贵说,由政府出资,城管执法局牵头组建国有公司,实行公司化运作,并由县城管执法局直接管理,以确保我县出租车行业由第一轮向第二轮平稳过渡。待时机成熟后,再将公司整体打包推向社会。

  “与其说城管是为了平稳过渡,何不说是在做“提篮子”生意更为确切。”刘经理气愤地说,城管理局实行空手套白狼,先将车从销售商赊过来再发包给广大司机,自己从中谋求利益。等公司成为烂摊子后再打包推向社会,这样会给县里各方面带来负面影响,只是县里有关领导不懂行被一时忽悠。

  另有政法系统官员认为,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不能搞经济实体。因为出租车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城管局是执法部门不能办经济实体,这个早在十年前国务院就有相关规定了。(完)

  相关链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县及县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政府机关中的公安、安全、监察、司法、审计、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土地管理、海关、技术监督、商检等部门以及办事机构,均不准:

  (一)组建任何类型的经济实体;

  (二)以部门名义向经济实体投资、入股;

  (三)接受各类经济实体的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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