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1月1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任文婧)见过偷钱包、手机、金器的小偷,但你听说过小偷因为盗窃猪脚落网的吗?今天(11月1日)上午,从长沙雨花区法院了解到,因犯盗窃罪,周某和丈夫、妹妹组成的三人盗窃团伙被判处拘役5个月到7个月不等。
今年6月10日至6月12日3天时间内,周某等人盗窃4次,其中除了两部手机,还有两件价值几十元的衣服。
最后一次盗窃时,周某和妹妹来到广济桥附近的一家小饭馆,见饭馆桌上放着一对猪脚,俩人竟顺手将猪脚偷走,谁知刚准备将猪脚交给周某的丈夫,三人就被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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