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洪克非
络绎不绝的车辆、熙熙攘攘的人流、此起彼伏的吆喝声,构成了长沙马王堆蔬菜市场最常见的一幕。作为湖南省主要的蔬菜集散地之一,该市场供应着长沙市85%的蔬菜,并辐射着周边地区,间接影响着省内60%人口的菜篮子。
然而,这个长沙最市井的商圈中不断涌现的草莽和恶棍,却是市场经济领域中最不易为人察觉的吸金者,他们巧妙地聚集和分配财富,将成本转嫁给上千万的市民,自己还摇身一变成为成功人士。
何军是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一员。
10月1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何军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6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汤军辉被判死刑,成为湖南史上首获极刑的菜霸。
当地媒体报道称,警方将该黑恶势力铲除后,市场上的蔬菜价格下降了近两成。
“统菜大腕”
坐落在长沙市芙蓉区境内的马王堆蔬菜批发市场占地面积10.7万平方米,来自各地的蔬菜进入市场,再由此进入酒店、社区小市场,最终抵达市民的餐桌。
在此经营的不少商户,收入增长的速度超过了当地GDP的增速。
但当18岁的何军踏上这片土地时,却发现财富并非唾手可得。
市场中的各色人等已早有分工:初来者多是帮外地送货商带路找门面卖菜,赚取小利;也有的自己“坐菜”,即头一天下午低价收购外来货商的蔬菜,第二天早上再高价出售,从中赚取差价;也有人专门批菜配送到酒店,做“二道贩子”……而利润最高端的“统菜”领域(垄断该菜品的经营)则是少数“实力派”的“专营”。
长沙市工商系统有关人士说,蔬菜的销售多“靠天吃饭”,一旦本地雨水连绵,交通不畅,外地货商无法供应,季节性的蔬菜价格立时暴涨;而天气晴好,物流畅顺,纷至沓来的蔬菜常使交易成为买方市场,供货商的各种博弈手段更导致价格的下跌趋势,其中的波动极难把握。资金实力、货物渠道和信息成为市场经营户的生存关键。
据警方侦查分析,1997、1998年何军、汤军辉来到马王堆市场。这两位在十年后掌握马王堆市场“统菜”格局的“大腕”,当时都在为生计发愁:何军刚开始帮菜老板搬货,后来靠“坐菜”谋生。因“坐菜”生意不稳定,日子过得比较辛苦。汤军辉则境况更差。
接济他们的是同为益阳市南县老乡的郭必武。
郭必武比何军大5岁,早三年来到马王堆市场。他手中有店面,主要做蔬菜生意,时常接济两人。除了乡情外,还因为当时市场人多复杂,谋生的社会闲散人员众多,打架斗殴的事情常有发生。多几个老乡朋友,增加安全性也是考量之一。由于乡情、利益与生存的关联,三人感情日益深厚。
警方提供的资料显示,1999年8月12日,市场经营户杨龙辉从云南进了一车黄牙白在市场销售。因为羡慕对方生意好,汤军辉要求杨龙辉将菜转让给他。争执中,汤持砍刀将杨砍成轻伤。同年,何军因为寻衅滋事被法院判处两年缓刑。2000年再度因打架斗殴被劳教两年。
当时,在马王堆市场势头最盛的是望城区的人,他们在市场里“统菜”。何军、汤军辉等人分别拜市场内势力最大的望城人朱承章、“霍八”等人为师,帮他们看门面、称秤(为蔬菜过磅,每斤收几分钱不等费用)、“坐菜”。
何军、汤军辉等人主要“坐”辣椒、黄瓜、茄子,手法比一般商户阴狠:对于不愿意“坐”给他们的,找人围在货商的车旁,进菜的小贩不敢靠边,货商耗不起时间,只能将菜转给何军等人。如此,一个晚上能赚两三百元钱。
偶尔,老大也让何、汤等人“统菜”。
2006年,朱承章联系了三家经营户,从昆明买毛豆到马王堆销售,他们一个多月赚了十万元。何军分得1.4万元。
其间,何军等人“努力拼搏”,试图打开局面。2000~2004年间,他三度被劳教或判刑,其经历和凶狠吸引了更多益阳市南县青年的投奔。后来随着“霍八”吸毒致死,朱承章隐退江湖,何军、汤军辉等成了马王堆市场新一代“大哥”级人物。
劣币效应
“大哥”玩的自然是“统菜”这样高难度、高利润的活。
办案机关的侦查表明:数年间,何军、汤军辉、郭必武、吴悔等,分别垄断马王堆的小米椒、芹菜、芋头、红萝卜、大蒜、紫苏,获利甚丰。
多产于广西南宁的紫苏是季节性产品,价格相对易于操纵。2006年10月至2007年4月,吴悔伙同何军等人组织经营户钟正兵、刘志远等人,成立“紫苏”公司统菜。他们采取暴力威胁的方式,强行垄断马王堆蔬菜市场的紫苏经营,抬高价格。
公司里,吴悔、何军等三人负责外围,强力维持“秩序”,占5成股份。此外,吴还从总利润中拿去3万元的管理费。
该公司的垄断事业做得“欣欣向荣”。
资料显示:他们第一次“统菜”紫苏,总收入达22万元,3名涉黑人员分得12万元。2007年10月到2008年4月“统菜”紫苏,总收入上升了40%。到了2009年、2010年两次“统菜”紫苏时,收入已经达到了40万~50万元,较之当年事业发端时,已经翻番。何军等人的“名声”也达到顶峰。
很多人慕名而来,不仅有南县的小兄弟,市场的一些经营户也开始主动攀附。
宋学明是其中之一。宋学明专门提供市场信息,对季节性的蔬菜何时出手“统菜”垄断,把握到位。对于不懂菜品市场行情的何军等人来说,恰好弥补了短处。而宋则可多方获利。
2009年7~9月,宋学明找到何军说,芹菜开始上市,暗示可以“统菜”。何军指示,由宋学明出面通知市场经营户刘罗坤等人到附近酒店开会,要求成立芹菜公司。何军等人占30%股份,负责外围。其余归经营户。
芹菜公司的第一次“统菜”即收入40万元。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芹菜公司成立后,往往是几天或者10多天内,就可以获利数万至数十万元,基本是日进万金。
2010年11月至2011年5月,红星蔬菜市场经营户王文初与汤军辉联手,强行将马王堆蔬菜市场以及红星蔬菜市场内经营小米椒的蔬菜商户谢敏、刘东海等人联合起来,要求他们交纳数量不等的股金,成立“小米椒公司”。
汤出资5万元,占20%的股份,不参与经营,带领手下数十名马仔负责“外围”,其他13户分别占不同股份。半年内该“公司”非法获利153万元。
曾在马王堆做蔬菜生意、后去外地开酒楼的孙先生透露,宋、王等人如此而为,有着竞争的压力:一个菜品做得人多容易亏本。做得好的,盈亏轮回,依然可以坚持,但常常有人运道背,最终做死。为生存考虑,作为散户的经营者都想独断某种或者几种蔬菜的销售,烫平价格的波动,保证稳赚不赔。
他指出,这是菜霸萌生的基础。只要市场有强者出现,就会有人来跟随。而对其他经营户来说,市场里的菜一旦被“统”,很多菜越做越死,因为外地的发货商长期不能正常供货,慢慢就不再往马王堆送货,久而久之市场就会缺菜,菜价又会上涨。
成本最终会传导至消费者这边。
检方查证,当时被垄断的菜每斤比正常水平高0.5元~2元。小米椒原来卖3元/斤,后来一度涨到10元/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