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民生社会>正文

湖南岳阳农民猎食野生麋鹿被提起公诉

来源:新华网2012年10月25日12:14【评论0条】字号:T|T

  新华网长沙10月25日电(记者黄兴华)因经受不起野味的诱惑,湖南岳阳县一农民竟猎食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麋鹿。日前,当地检察机关以非法猎捕珍稀野生动物罪对他提起公诉。

  岳阳县警方介绍,7月28日,中洲乡坪垸村村民周某听说附近庄稼地里有一头野生麋鹿,便经不起野味的诱惑,从家中取出猎枪将麋鹿猎杀。因为搬运不便,周某雇请村民邓某用三轮摩托车将麋鹿尸体拖回家中。

  一天后,接到群众举报的当地警方赶到周某家中时,周某已闻风而逃。警方从他家中的冰箱中发现来不及食用的10多公斤麋鹿肉,还从他家屋后水沟里发现麋鹿皮毛和部分内脏。

  麋鹿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皮书极危级物种。目前栖息在湖南东洞庭湖保护区内的麋鹿个体总数在55-65头之间,形成了目前中国最大的麋鹿自然野化种群。

  湖南东洞庭湖保护区保卫科长高大力介绍,这头被猎捕的麋鹿为未成年公鹿,本应生活在东洞庭湖保护区。他推测,这头麋鹿很可能是7月份洞庭湖水位高涨时,栖息地被淹,从而外迁到中洲乡一带的。

  8月28日,潜逃到平江县的周某被当地警方抓获。

  据了解,目前,周某因非法猎捕珍稀野生动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另一名同案犯罪嫌疑人邓某也被提起公诉。

  (原标题:湖南岳阳县一农民猎食麋鹿被提起公诉)

  更多湖南新闻 | 微吧 | 娱世绘 | 市井万象 | 百科探秘 | 深锐观察 | 策新闻

精彩推荐更多>>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