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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携妻儿酒店内威胁自焚 自称所持股权被转移

来源:北方网2012年10月5日11:29【评论0条】字号:T|T

  原标题:男子携妻儿酒店内威胁自焚

  南都讯 记者 郑雨楠 见习记者 刘竹溪 昨日下午1时30分左右,位于广州越秀区水荫路的龙洲大酒店大堂内,一名李姓男子自称与该酒店有经济纠纷得不到处理,携带妻儿威胁要自焚,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僵持,该男子最终被成功说服,目前已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

  自称所持酒店股权被人转移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赶到现场时,警方与消防人员已在现场做好了准备。酒店大堂的收银台一侧被警戒线封锁,李先生带着妻儿站立在警戒线内,妻子面无表情地站在老公身后,而儿子仿佛对发生的一切毫无意识,还饶有兴致地玩着酒店里的转椅。李先生左手拿着一瓶疑似酒精的液体,右手时不时地抚摸着儿子的头顶,双眼泛着泪水说:“酒店我也有份的,就算死,也要死在酒店里。”

  据李先生说,2008年,他曾与一刘姓男子和另外几人合伙建立了“龙洲大酒店”,耗资1.3亿元。李先生表示,酒店建成后,办理营业执照的过程中需要其他相关费用以及证明材料,所需的费用都由他本人负担。

  李先生说,在酒店开张后不久,由于他被警方查出非法携带枪支,被判入狱3年。李先生表示,坐牢前,酒店的所有权本应为他与合伙人共同持有,而他还在服刑期间,原本所持有的股份和产权被全部转移到合伙人名下,他直到刑满出狱才知晓。说及此处,李先生情绪激动,流下了泪水。他一度打开手中的玻璃瓶,表示要点火。

  在僵持过程中,一名酒店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李先生曾经是酒店的股份持有人之一。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被查出非法持有枪支被判入狱3年,由于有犯罪记录不宜任公司监事,所以酒店方面的确有对相关的产权进行过变更。

  李先生表示,他仍持有建造酒店时的相关资料。过去也曾带着资料到越秀区公安分局进行报案,却不被受理。在之后的半年时间内,他一直在不间断寻求帮助未果,最终才选择用自焚的方式。

  僵持3个小时后被警方说服

  谈判期间,李先生一度表示,希望工商局以及酒店的负责人出面,与其一起对质。直至事件结束,南都记者未见到酒店的相关负责人出现。而一名自称来自越秀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则称,该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将依流程得到处理,随后就离开了现场。

  昨日下午4时41分,李先生终于被警方说服,放下了手中的瓶子,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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