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假扮年轻军官,先后诈骗22人近130万元。经浏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李小明(化名)近日被浏阳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002年,李小明考上湖南一所大学,毕业后进入三一集团下属的一家公司,又跳槽到多家公司任技术员、销售员等。
2007年,李小明认识了开着奥迪A6的“部队高干子弟”李某(审查起诉阶段)。李某自称神通广大,可安排学生进军校。李小明信以为真,答应朋友的请求,将对方孩子弄进军校。而后,李小明将朋友给的19万元交给李某,但李某事没办成,也没退钱,他才知李某是个骗子。
2008年,李小明也开始利用军人身份实施诈骗。每答应别人一笔单子,他都会收到一笔“报酬”。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小明在取得他人对其军官身份的信任后,自2008年3月至2012年1月,虚构学校集资、出书、帮助他人安排就读军校、安排到部队工作、承揽工程等多种理由,先后骗取彭某等22人共129.51万元挥霍。最终,因为收了钱没办事,受害人报警将其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