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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两养猪大户合伙凑猪数骗取生猪补贴款

来源:法制网2012年9月21日14:16【评论0条】字号:T|T

  法制网记者 阮占江

  通讯员 彭孟强

  对达到一定数量和规模的生猪养殖场进行一定数额的资金补贴,这是国家的一项扶农惠民政策。但是,近年来,一些生猪养殖户要么瞒天过海,直接虚报养殖数目;要么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勾结,权钱交易后大搞“暗箱审批”,各地弄虚作假骗取生猪养殖补贴的行为时有发生,不仅挤占了有限的补贴资金,侵犯了生猪养殖户们的合法利益,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生猪养殖者的积极性,继而影响了生猪养殖市场和猪肉的价格。

  如何才能有效减少乃至根本避免生猪养殖补贴领域的诈骗和腐败行为?《法制日报》记者通过对近来湖南湘潭、沅陵等地出现的一些诈骗、腐败案件进行调查采访后发现,这其中的治本之策还是在于尽快变革现有的生猪补贴发放模式,引进更为科学、周密和合理阳光审批和公示制度,严守公示监督关口。

  两养猪大户合伙凑猪数骗取补贴款

  两人都是生猪养殖大户,但各自生猪存栏的数量又都不够多,都没能达到国家政策规定的领取补贴款项的标准。经过一番商议后,,湖南省湘潭县石潭镇两个养猪大户决定合二为一,拼凑数量后再一起申报。然而,成功骗取到生猪养殖补贴款后,两人却因彼此分赃不均而闹到了派出所,最终导致案发。9月19日,湘潭县石潭镇养猪大户黄某、张某因涉嫌诈骗被湘潭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9月18日上午,家住石潭镇普庆村的村民黄某到派出所报案,称村民张某一直欠账不还,请求民警给他做主。警方调查后发现,两村民之间的矛盾并非黄某所说的经济纠纷,而是分赃不匀,涉嫌合伙诈骗。

  据办案民警介绍,张、黄两家都是当地的养猪大户,各自有存栏生猪100多头。按照国家政策标准,存栏生猪要达到300头才有补贴发放。

  今年4月初,张某找到黄某商量,建议把两家的生猪凑到一起,合伙“领取”补贴,获利后两人平分。黄某一口答应,并承诺再去找别的养猪散户借一借,凑够300头的总数。东拼西凑的生猪凑够数量后,都被赶到了张某的猪圈里喂养,随后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湘潭县畜牧局申请生猪养殖补贴款。4月7日,经湘潭县畜牧局、财政局、监察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验收合格后,张某领取了生猪补贴款12000元。

  黄某没有想到,“合伙人”张某在拿到钱以后竟然变卦,一分钱也不给他。为此,黄某多次找对方交涉,村里为他们的“经济”纠纷也曾进行协调,但张某就是不予理睬。一怒之下,黄某走进派出所报案。

  “黄某与张某的这种骗取补贴的行为,在农村并不是第一例。很多村民认为这只是钻了政策的空子,根本没有意识到这已是涉嫌犯罪。”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湖南是中国三大生猪养殖大省之一,生猪出栏数量每年都在上升,各地也不断有新的养殖场新建和投入使用。但是,按照现有的国家补贴标准,很多生猪养殖户和养殖场本身无论在数量还是规模上都没有达标,因此也就不能获得补贴。

  “养猪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猪肉价格虽好,但养殖户不能仅仅看到国家的惠民利好政策就盲目扩大养殖规模,而应更为充分地估计自身的资金能力、技术水平、市场风险和扶持细则再作出决定,更不能为了骗取补贴而去违法犯罪,这么得不偿失!”对此,办案民警提醒,在国家有关部门没有改变补贴标准和发放模式的前提下,任何骗取生猪补贴的行为都是必须坚决予以打击的违法行为。

  遏制补贴腐败诈骗行为亟需阳光审批公示

  “一段时期来,除了一些生猪养殖者本身直接虚报数量,也确实有那么一些基层干部,要么利用职权,直接搞‘暗箱审批’;要么在收受了养猪场主的贿赂后弄虚作假,骗取、截留国家的生猪养殖补贴。”记者从湖南省检察院等单位获悉,近年来,一些地方频繁出现和发生的生猪补贴腐败和诈骗案件,不仅使一些原本并不够条件的生猪养殖场获得了补贴,而且使一些各方面都已达标真正需要扶持和补贴的养殖场拿不到应有的国家补贴,从而不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不满,而且也严重挫伤了一些人饲养生猪的积极性,继而影响生猪市场,影响猪肉的市场价格走向。

  据了解,2008年3月,为了获取国家政策性生猪养殖补贴,原湖南省沅陵县畜牧水产局长黄健邀约张群英等人在本县七甲坪楠木村一闲置猪场合伙筹办群英猪场。黄健在群英猪场完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利用担任本县畜牧水产局局长的职务之便,指示该局办事人员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群英猪场违规申报为2008年度国家生猪规模养殖补贴项目。

  2008年6月23日,沅陵县境内普降大雨引起山洪爆发,群英猪场被毁,因此猪场于当年8月22日解散。但黄健不甘心失去国家对群英猪场的高额生猪规模养殖补贴,在找原股东商议将猪场继续办下去未果后,遂邀约李国友、张群英一起合伙,签订虚假承包合同。  2009年5月,在黄健的催促下,李国友将七优米业猪场的320多头猪拖往群英猪场进行饲养。通过此方法群英猪场通过2009年5月底的国家养殖补贴项目检查验收组的验收。2009年6月,群英猪场获得了国家项目资金20万元,验收过后,李国友又将牲猪全部运回七优米业猪场。事后黄健分得9.5万元、张群英分得7万元,李国友分得3.5万元。此外黄健在担任沅陵县畜牧水产局长期间多次收受县内生猪养殖户及其他养殖户以拜年等名义送的好处费共计6.9万元。

  案发后,黄健因贪污罪、受贿罪被湖南沅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没收财产二万元。

  “过去90%的农户养猪,现在一个生产组都很难发现在养猪户。主要原因是养猪成本高、风险大;集约化养猪户弄虚作假严重,甚至借调生猪充数骗取国家奖励。”全国县域经济专家委员会湖南调研室常务副主任任凯旋此前曾专门向湖南省委省政府建议,国家补贴要改成农户实际养猪头数补贴,对养猪户的真实情况,要在村、组政务公开栏公布,凭屠宰卡或证领取补贴款。

  “要想有效减少乃至根本杜绝生猪补贴的诈骗和腐败行为,关键还是需要尽快变革现有的补贴模式,推行更为科学、严密的阳光审批和公示制度,严守公示监督关”。据浏阳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李良如介绍,为确保生猪养殖补贴发放的公平、公正、公开,浏阳市早在2011年就开始推行“申报—初审—现场调查—媒体公示—专家开具建设清单—组织验收—拨付补贴款”等阳光申评审批程序。

  记者了解到,去年8月19日,浏阳不仅在当地主流党报上将该市拟列入2011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的补贴名单予以了公示;而且,为确保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到位,该市还邀请了养殖专家、畜牧专家、财政局等有关负责人到现场签发整改意见书,养殖场必须在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获得专项资金,从而最大限度地确保补贴资金不被套取或挪作他用。

  法制网湘潭(湖南)9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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