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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村孕产妇分娩全免费 未参合补助300元/人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2012年8月22日22:54【评论0条】字号:T|T

  农村孕产妇县乡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 9月1日起全省推行

  本报8月22日讯 (记者 胡宇芬 通讯员 姚宽保 彭中华 王勇) “省卫生厅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农村孕产妇县乡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工作。”这是今天下午召开的全省农村孕产妇县乡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传出的好消息。这意味着,每年全省有60多万农村孕产妇将受益于该项走在全国前列的政策。

  新农合孕产妇全免费 未参合补助300元/人

  按照省卫生厅十大惠民措施要求,实际上湖南从2009年便开始实施农村孕产妇县乡两级定点医院住院平产分娩全免费。今年5月1日到7月31日,省卫生厅又在桃源、临武等5个县展开为期3个月的农村孕产妇县乡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后决定将该政策在全省推行。

  据悉,我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对象包括:具有湖南户籍、农业户口、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县乡定点助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计划外生育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也可按照上述规定予以补助。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可享受中央和省财政每人300元的定额补助。

  降低剖宫产比例 平产剖宫产补助价相同

  据悉,凡符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条件的对象,在产妇出院结算时,属基本服务包之内的项目,产妇可以不需交纳费用,直接给予报销;在县域外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先由本人垫付相关费用,分娩后凭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住院分娩项目管理办公室,按照县级住院分娩补助标准办理报销手续。

  针对部分农村地区剖宫产率居高不下的状况,该政策也使出了行政和经济两个控制措施。据介绍,该政策的核心举措就是改革现有住院分娩按项目收费的付费模式,代之以按单病种付费的新机制。即按农村孕产妇每分娩一例,不论平产、剖宫产,均以住院分娩平均价格拨付经费;超出部分由助产机构承担,盈余部分用于对助产机构的奖励。至于具体住院分娩平均价格标准,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不得高于1650元/人次,县级一般医疗保健机构不得高于1550元/人次,具有剖宫产资质的中心卫生院不得高于1000元/人次,其他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不得高于800元/人次。

  同时,省卫生厅还将剖宫产手术比例暂定为: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不超过35%,其他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含城区具备资质的民营医院)不超过30%,中心卫生院不超过25%。凡超过以上比例的部分,其费用新农合基金不予报销,由医疗保健机构自行负责。

  高危重症孕产妇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

  提高高危重症孕产妇救治的报销比例也是此次新政的重要内容。为保证农村高危重症孕产妇能得到及时救助,确保母子生命安全,减轻参保农村高危重症孕产妇的经济负担,根据卫生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省筛选出了高危重症孕产妇病种分类,包括产后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子宫破裂等16个种类。凡参加新农合的高危重症孕产妇在县域内住院分娩,可在现有住院报销比例基础上再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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