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与不扶的博弈
不管卫生部的指南成效如何,有一点是不容忽视的,那就是中国已经步入了老龄化社会。这意味着,今后发生老人跌倒事件的概率会越来越大。
据报道,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已达1.5亿。按30%的发生率估算,每年将有4000多万老年人至少发生1次跌倒。
这个不可否认的事实,使不少民众少了几分浮躁,多了几分冷静。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真审视扶助老人的问题。
“谁能保证自己的父母就不会在外面摔倒,谁能保证自己老了就没有摔倒的那一天,如果人人都不去对跌倒的老人伸出援手,很难想象这个社会是什么样子。”说话间,家住北京远洋风景小区的刘惠娟女士已眼圈微红。
今年40多岁的刘女士是个热心肠,她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早些年,自己从来没为助人而犹豫过。“但现在,看到摔倒的老人,我确实心里有点虚。”
媒体上那些扶助老人反被讹的报道,刘女士基本知道。“最初彭宇案发生后,我觉得也就出现这么一回,怎么可能被救了还能冤枉救她的人呢?后来,又相继发生那么多类似的事件,让我真的难以想象。”
刘女士说,看到有被讹诈的案子她会愤怒,但看到老人倒地因无人救助而死亡的案子,她更加的愤怒、更加的心痛。
“仅仅因为出现了一些因搀扶老人被讹的事情就要放弃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吗?是有一部分人道德有问题,但谁说整个社会全是这种人,难道我们都要做道德败坏的人吗?”刘女士有些激动。
她表示,对于那些被老人讹诈的案子,法院的有些判决她确实很难理解,但不要让这些判决、让那些存在道德问题的人破坏了我们自己的价值观。“做我们应该做的。”
刘女士告诉记者,即使有再大的风险,见到摔倒的老人,她也会去帮扶一把。“那句老话错不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才是和谐社会。”
不过,20岁的大三学生李炎却很难放弃顾虑。
“你可以说我自私,可以说我没人情味,但我真的不想给自己和家里惹麻烦。”李炎表示,他对这类案件很关注,深知一旦被缠上,轻易无法脱身。
李炎说,许多以前善良的人现在放下了援助之手,并不能单纯说他们道德缺失,一系列不公正的判决、对施救者没有很好的保护制度,都是导致目前现状的原因。
“真正能改变这种不良社会现象的还是我们每个人,但我们国家也真的需要出台一些措施,来打消人们的顾虑。”李炎说。
或许正是许多人像李炎这样顾虑重重。75岁的退休教师赵爱华这些天只能在家里踱步。
“天气不错,孩子们也不让我出去遛弯儿了,怕不安全。”赵奶奶笑吟吟地说。
当记者询问不让出去遛弯儿是不是怕发生跌倒无人扶的情况,赵奶奶坦言:“应该和这个有点关系,前些天不是新闻报道说就这么死了一个老人吗。”
谈起这个问题,赵奶奶内心的痛苦难以掩饰。“说真的,同样是老年人,听到这样的事真的非常寒心,活了一辈子,最后却落得这样的下场。现在的社会出现这么大的变化,真是始料未及。”
赵奶奶回忆,以前的生活中,如果老人摔倒,好心人都会抢着去搀扶。“这并不能说明以前人们的道德就比现在高出多少,只能说现实的残酷改变了一部分人。”
赵奶奶认为,要谈不敢扶老人的问题,就要先从为什么不敢扶开始。而这就要从老年人自身进行反省了。正是因为有部分老人道德的沦丧,让老人现在成了讹诈的代名词,才渐渐导致了今天这一出出的悲剧。
“而年轻人为了怕惹祸上身,现在大多不敢去扶老人,我作为老年人可以理解大家的苦衷与无奈。我愿意相信大多数人都是有爱心和有道德的,只是碍于现状很难有勇气去面对未知的结果。但这种逃避带来的只会是更多的悲剧,让社会更加冷漠。”
赵奶奶指出,越不敢扶,扶的人就越少,人越少,老人就越缺乏安全感,一旦有人施救,部分老人难免会把他们当成救命稻草紧紧抓住,甚至不惜采取卑劣的手段,而这带来的就是新一轮的恶性循环,如此往复,社会发展很难想象。
对此,赵奶奶提出了一些个人见解。“首先,我希望人们记住,并不是所有的老人都会去做那些讹诈的事情,要相信大部分老人都是善良慈祥的。其次,人们 不要因为害怕就给自己的不扶找借口,不要丧失掉自己应有的道德。老年人更不能恩将仇报,诬陷好人。第三,我认为政府、社会应该要做更多的工作来逐渐打消掉 人们的这些顾虑。用实际制度保护要比空喊口号有效的多。”
如何才能“重扶”爱心
对老人倒地无人扶这种“病态”现象的存在,有专家分析这其中既有人们道德的沦丧、缺失的原因,也有法律的判决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
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指出:“中国从古至今一直在提倡道德教育,在中国发生这种无人搀扶老人的现象是十分悲哀的,是人们道德缺失的体现,是整个社会心态发生了变化。”
夏学銮分析认为,市场经济中的不良法则侵入了人们的血液之中,颠倒了人们传统的价值观,抛弃了价值判断,道德观念溃退,形成以追求金钱利益为主的“金钱拜物主义”,人们把道德与良心都建立在了金钱之上。
夏学銮建议,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要认识到崇尚道德才是这个社会永远不变的主题,要坚信好人有好报,抛弃崇尚金钱的不良道德风气,从自身做起,保持正义感、同情心,履行好自己应尽的职责。
2011年1月,深圳市两名高三学生将跌到的78岁老人扶起,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他们各一万元。
夏学銮对此表示赞同。
他认为,鉴于当前的社会风气,政府可以突出宣传一些类似扶助老人的好人好事,同时给予一些奖励,并对这类助人为乐的好事加以保护。“弘扬正气、重拾道德,还要慢慢来转变。古有商鞅立木为信,现今政府要言出必行,重建社会诚信体系。”
夏学銮指出,无人搀扶老人现象折射出的深层问题是现在社会存在的人际信任危机。而法律对这类事件进行的有争议判决,更是加剧了人们的这种信任危机。人们见义不敢勇为,见到摔倒的老人害怕被讹诈而退求自保。
律师张磊认为,“扶老人恐惧症”的产生与民众普遍缺乏安全感不无联系。“老年人自己跌倒难以承担高额的医药费;如果被人撞倒,又担心无人替她们做主,因而被迫违背良心诬陷好心人。有心救助者,却要为救起人后是否会担责而担心,不少人最终放弃。”
“目前法院在审判这类案件时最大的难题还是在于证据方面。”张磊建议,除了法院要加大搜集证据的力度,认真取证以外,如果现场有目击群众,一定要积极作证,还原事实真相。这可以给法院作出公正审判带来很大帮助。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卓小勤也认为,除了部分人的自身道德缺失,更大的问题在于法律审判的误导,使人们产生了畏惧的心理。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张磊引用了法学家培根的一句名言。
他表示,老人的讹诈固然可怕,但真正吓退许多民众的是那些不公正的审判,在我们指责人性冷漠、道德缺失的时候,更应该从法律的角度来反思。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莫纪宏也指出,法律审判的结果和理由既要公正,同时也要注意给社会带来的影响。
莫纪宏认为,对于这类“罗生门”案件的审判,在没有办法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一定要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则。如果被救老人提出自己有被撞事实,就应该由他们来提供证明;如果提供不了,或者证据没有足够的证明力,就应认定不存在这种事实。
也有专家认为,通过立法来保护行善者是非常必要的。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认为:“应该通过立法来保护行善者,用法律的公正来矫正社会行为的扭曲。”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应对那些诬陷者建立追责机制,让他们为自己这种卑劣的行为付出代价。同时建立全国通报机制,以起警示作用。
同时,刘俊海建议,相关社会组织也应该为助人为乐的好心人提供帮助。
“社会组织可以设立一些风险基金,来为那些因助人为乐而陷入纠纷的人提供援助。”刘俊海对目前的“搀扶老人风险基金”给予了肯定。“现在社会还是需要这些风险基金来逐渐打消人们顾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