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病友一夜,夏先生前往停车场取车,却发现车子被砸、损失过万。停车场保安却以停车卡写有“盗损自负”为由,表示“不负责任”。
8月2日,长沙市工商局总结了市民9大消费领域的多条霸王条款,并从即日起正式叫停首批20条,停车的这个“不平等条约”即是其中一条。
此次叫停,意味着大家面对形形色色的“霸王条款”时,不再是以谴责为主,而是可以向执法部门举报、查处。
调查:霸王条款随处可见
8月2日,记者走访了长沙多家消费场所,发现霸王条款随处可见,不少已成业内“潜规则”。
在芙蓉中路上一家名为“coco show”的服装店内,店主说:“打了折的商品是不享受质量三包和退换货服务的,这是行规。”
在长沙日晟酒店停车坪内,停车须知明确写着“本停车场仅提供车位,不承担财产物品保管责任”。同样在海东青大厦停车坪,车管员曾师傅说:“收费是收的占地费,又不是保管费,出了事当然不归我们管。”
通知:15天自行整改,逾期查处
此次工商部门总结的霸王条款多达100条,首批叫停20条,今后将陆续公布。
“每一条我们都找到了法律依据,可依法查处。”省工商局局长助理、长沙市工商局局长陈跃文介绍,这些霸王条款构成了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行为。
此次叫停,工商部门将先给商家15天的自行整改期限,如拒不改正,将严肃查处。
■记者 杨艳 通讯员 蔡建双 实习生 张兰
首批叫停的20条“霸王条款”
1、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在指定停车场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轿车等各种车辆,但不作保管,车辆损毁、损坏或丢失以及车内物品丢失均由车主自己承担责任。
3、赠品、奖品无“三包”责任,打折商品不退、不换。
4、换货时,商品包装必须完好,附件必须齐全,否则不予“三包”。
5、商场儿童乐园规定——儿童在此游玩,发生事故本商场概不负责。
6、图片文字均为要约邀请;出卖人在买受人签订合同前的广告、宣传资料(或楼盘模型、售楼书或其他载体)中的所有图片、资料数据、说明等,仅供买受人参考,不作为出卖人的承诺依据,双方发生争议时,所有细节均以政府最终批准的法律文件及双方的约定为依据。
7、买受人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交纳物业、保险、公证、煤气、水、电、有线电视、固定电话、装修保证金等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
8、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单价保持不变,按实结算购房款 。
9、因厂方供货、运输等不可抗力造成卖方无法按时交车,日期顺延,以卖方通知为准,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买方在接到卖方提车通知后7日内须与卖方办理交接手续,否则卖方有权没收买方给付的定金并将该车另行销售;如卖方不能按时交付车辆的,则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卖方将定金返还给买方,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1、买方应于提货时对所购车辆仔细验收,有异议当场指出,车辆售出后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换或退货;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卖方仅提供协助修理服务,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甲方(经营者)保留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此行程仅供参考,最后行程以《出团通知单》为准。
13、如出现单男或单女请补交房差或由地接社安排三人间或双标间加床(加床为钢丝床)或拼住;往返火车票均按行程中标注的价格核算,如出现火车软卧等特殊情况,请旅客按照票面补齐火车票差价。
14、乙方(消费者)如遇意外事故造成乙方伤害的,甲方负责通知保险公司立案,同时协助保险公司调查核实,以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为限,甲方不承担任何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以外的费用。
15、如因机器故障或网络问题造成的数据文件丢失,恕本影楼只提供重拍服务,而不退回已付款项。
16、如在美容过程中身体出现不良反应,请提供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退卡,退卡时按购卡金额扣除已消费的金额。
17、此卡有效期一年,不计息、不能提取现金,且过期作废。
18、被保险人应当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如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有权解除本合同。
19、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保险单签发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由于技术故障等原因导致客户服务功能或增值服务项目不能使用的,经营者尽快恢复,但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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