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开出首张私人罚单
偷运潲水 罚款3000
本报8月2日讯(记者 陈永刚 通讯员 李均荣 田星)今天上午,违法偷运潲水的当事人刘某来到芙蓉区城管大队,接受了3000元的顶格处罚。据悉,这是长沙开出的首张私人偷运潲水罚单。
7月31日晚8时,芙蓉城管执法大队餐厨垃圾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辆车牌为湖南AAF635的福田五星农用车,停在长岛路36号如意仙品海参酒家厨房后门处,有人正在往车上装潲水。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出示执法证后对车进行检查,发现车上有4个大桶子已经装满了潲水,桶子没有盖,又脏又臭的潲水还洒出来不少。
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刘某开据出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单》,并准备对其车辆进行暂扣,但刘某却拒绝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单》上签字,并趁执法人员不备,拿着单子撒腿就跑。
今天上午,刘某来到餐厨垃圾中队办公室接受处理。他由于弃车逃跑,不配合执法人员执法执法,情形严重,执法人员依据《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他执行了行政处罚3000元的顶格处罚。他表示以后再也不私自拖潲水了,养猪只能买饲料。
长沙市城管局负责人介绍,从8月1日起,长沙的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将全面转入执法检查阶段,对已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合同的单位实施全方位监控,对单位和个人违法运输、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进行严管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