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80后男子不务正业,非法获取全国高等教育自考科目的试题及答案,通过互联网出售给考生从中获利。8月1日,两被告人丁某、李某被太湖县法院开庭分别判处10个月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被告人李某是太湖县人,丁某是湖南湘潭县人,两人都是80后,均是大学本科学历。
2010年6月,太湖人李某在上大学期间,为通过英语四级考试进入一个名叫“考试帮”的网站,以600元购得答案后,顺利通过了考试。2010年12月,李某临近大学毕业,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在一次上网聊天中,一名叫“北京助考”的网友动员李某干“助考行业”,李某感到“助考行业”有市场、利润大,且工作轻松,便开始从事网上出售考试答案工作,并以虚假的信息办理了银行账号和手机号码。
经法院查明,2011年10月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前,丁某将其通过互联网从他人处获取的全国高等教育自考科目《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的试题及答案,在互联网上通过QQ发送给李某;李某在该次自学考试前还通过互联网从他人处获取了《经济法概论》答案。
李某在得到这些试题及答案后,为谋取非法利益,在太湖县小池镇其妻徐某的家中登录互联网,以“三枪再起”、“三枪纪委”为QQ名在网上出售,将《英语二》部分试题及答案以500元的价格出售给谢某某,并约定考后付款。考试后,谢某某因未能通过考试而没有付款。 《中国近代史纲要》由于没有考生购买而未能出售。李某将《经济法概论》答案在网上出售给另一名考生,得款600元。
案发后,太湖县公安局将上述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提取固定的电子证据委托鉴定,安徽省国家保密局认定:《英语二》试卷及《中国近代史纲要》部分试题均为国家教育全国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为绝密级国家秘密。
法院认定两被告人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遂作出上述判决。(乔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