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增加说”“管网漏损说”“企业超支说”是本轮水价改革中不少企业的涨价理由。
近期,长沙、广州、东莞等城市陆续上调水价,与此同时,关于厘清供水合理成本的呼声也在高涨,专家认为,只有把账算明白了,涨价才能令人信服,才能避免“改革”沦为“涨价”的幌子。
根据一份广州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清单”显示,该市供水企业在多个环节都存在虚报成本的问题,粗略计算下来,1立方水的成本竟被多报了0.348元,“虚高”了17.26%。如何防止企业将不合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水价成本中的“猫腻”究竟有多少?据新华社电
水价成本是如何“掺水”的
去年2月至今年2月,广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08年至2010年度情况实施了供水成本监审。在这份“监审清单”中,1立方水被企业多报成本0.348元,比真实成本2.016元“虚高”了17.26%。
“猫腻”从何而来?“清单”显示,城市供水成本包括制水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和新增成本四部分,此次成本监审发现,除了制水成本这一项外,其他三项都掺有“水分”。
其中,企业自报的输配成本为3.66亿元,核定数为3.47亿元,被多报了0.19亿元。
管理、销售和财务等期间费用,企业自报为4.8亿元,核定数为4.58亿元,多报了0.22亿元。
而引水工程、水厂改造等新增成本这一项“水分”更大,企业自报为8.78亿元,核定数为5.36亿元,被多报了3.42亿元。
经粗略计算,按广州市相关部门核定的每年近12亿方的供水量,每方水若多收0.35元,一年将多收超过4亿元。
涨价理由是否“站得住脚”
“投入增加说”“管网漏损说”“企业超支说”是本轮水价改革中不少企业的涨价理由,这些理由是否“站得住脚”?
为改善水源,广州实施了西江引水工程,资金来源由银行借款、企业自筹、财政拨款三部分组成,总投资79.7亿元中有政府投入的17.3亿元,按成本监审规定,这笔钱不应计入定价成本,更不能转嫁给公众。
而广州自来水公司却将这17.3亿元巨款,都算到了企业供水成本之中,如果不是在监审中“现形”,公众很可能为这部分财政已承担的成本“重复买单”。
供水企业用作涨价理由的“管网漏损说”,在本次监审中也出现“漏洞”。广州自来水公司自报的管网漏损率为15.74%,而经过监审核定的管网漏损率为14%。为何要“高报”漏损率?业内人士道出玄机:漏损率高,供水成本就高,水价自然就能“水涨船高”。
此外,调查还发现,供水企业把超标吃喝费用,也算入了供水成本。2008年至2010年期间,广州自来水公司共发生业务招待费1123万元。按照当地成本监 审办法规定,这项费用不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5%,且按企业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定价成本,最终核定为674万元,“挤”出吃喝费449万元。
专家表示,如果把一些超标或不合理的招待费用也跟供水成本挂钩,这相当于认可企业的“乱消费”,最终买单的还是消费者。
成本监审,何时不再“躲猫猫”
资源类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复杂,“专业性强”往往成为一些企业制造“糊涂账”的“挡箭牌”。如果没有监审,或是监审“走过场”,水价中的“水分”怎能“挤”得出来?
“清楚亮成本,明白调价格,是公众对于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的基本诉求。”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说,如此才能让百姓心服口服,而成本监审正是推动这一改革的重要保障。
然而,在全国多地,要看到这份“成本监审清单”实属不易,一些城市水务部门要么拖延推诿,要么称涉及秘密,“不宜公开”。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等多位专家表示,没有切实的成本监审,如何防止企业转嫁所有成本给消费者?成本构成中,谁又能说清楚“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一系列公众疑问如果没有合理解释,政府“理顺资源类产品价格”的良好初衷,就很容易走样,成为消费者承担的“单边”涨价,最终是企业私利绑架社会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