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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楼卡住一座桥 房主状告国土局系补偿过低(图)

来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2012年6月26日【评论0条】字号:T|T

6月25日下午,长沙车站北路捞刀河大桥工地,因北岸两栋房、南岸一栋房占住引桥路幅,车站北路捞刀河桥无处“落脚”。  6月25日下午,长沙车站北路捞刀河大桥工地,因北岸两栋房、南岸一栋房占住引桥路幅,车站北路捞刀河桥无处“落脚”。

  有“另一条芙蓉路”之称的、长沙市南北向要道——车站路年内通车的计划泡汤了。因北岸两栋房、南岸一栋房拆不掉,车站北路捞刀河大桥的水上主桥没办法在岸上“落脚”,导致车站路的“脖子”被卡无法北延。而南岸房主则认为拆迁补偿标准过低,将开福区国土分局告上法庭,6月25日,此案在长沙市中院开审。   

  拆迁户:希望就近安置

  下午三点开庭,袁进芳两点二十分就到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袁进芳家有栋三间三层小洋房,小洋房占了车站北路捞刀河桥位置,必须搬走。

  经开福区征地拆迁事务所调查测算,小洋房总面积329.65平方米,其中合法面积135平方米,袁进芳可拿到补偿费37万元。

  按长政办发[2009]16号文件,如果袁进芳选择货币补贴安置,一家六口每人可拿到85平方米安置面积。拆迁部门告诉她,安置房源有一处在板塘是电梯楼,另一处“还在选地”,规划在捞刀河南岸。

  袁进芳认为板塘太远,捞刀河南岸的又八字没一撇,她决定起诉。

  庭上代理人说,房屋所在地为国有综合农场,土地属国有性质,补偿价格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预测:协商可能性比较大

  袁进芳对面坐着开福区国土分局拆迁科科长段远江。段远江说,国有综合农场属于集体用地,37万元按照《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和《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作出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室内设施补偿、购房补助等。

  段远江旁的代理人补充说,“国有综合农场属集体用地性质”已讨论过多回,无需纠缠。

  开庭四十分钟后,审判长宣告庭审结束。

  接下来,袁进芳一家人只需等待法院判决结果,袁进芳推测结果应该不会太迟,“毕竟大桥要地方要得急。”

  袁进芳的代理人私下预测,双方最终协商调解的可能性比较大。

  这和段远江庭审前的说法不谋而合,段远江说,协议有两种,一个是按人口每人补15.28万元,或按房产证给每人补85平方米安置房面积。

  施工方:年前完工不大可能

  目前,袁进芳的小洋房四周被挖断,成了孤堡,周围是车站北路捞刀河桥工地。

  不远处的捞刀河上,工人们正在施工水上桥面,桥面在8月底合龙后,将开始向南岸和北岸引桥墩上延伸。

  南岸有5个引桥墩,从0到4排了号,其中3号墩所在地正是小洋房前坪。

  能打的桥墩已打完,小洋房不拆,引桥无法施工。“像脚一样,伸出来没地方放。”施工方苦笑着说。

  如果拆迁全部弄完,9个月内可让大桥通车。

  ■记者 叶子君 实习生 石亮昶

  2012年2月29日,本报报道,“‘钉子楼’卡住一座桥 ”,车站北路捞刀河桥拆迁案相继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诉讼程序。

  2012年3月1日,本报报道,还有另外两栋建筑的拆迁问题拖慢捞刀河桥进度。

  2012年6月25日,车站北路捞刀河桥拆迁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庭外说法

  “压力再大,也会按照法律程序来”

  车站北路捞刀河桥建设共需拆迁44户,目前剩下3户。其中南岸一栋、北岸两栋私房加两家混凝土搅拌厂,均占用引桥路幅。两家混凝土搅拌厂已于上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这周内能腾出场地。

  北岸一栋房已走完行政复议程序,另一栋房将于下周收到限期腾地决定,“2个月行政复议期,3个月申诉期,随便六个月就过去了。”段远江说,“在这场对峙里,没有人是赢家。”

  “你问我压力和法律哪个大?压力再大,也要按照法律程序来。”开福区征地拆迁事务所拆迁项目负责人陈永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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