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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火烧自家房屋获刑 因不满法院离婚判决

来源:正义网2012年6月25日【评论0条】字号:T|T

  正义网湖南6月25日电(通讯员 朱维坤)2月20日中午,长沙市高新区某小区2栋的一个窗户突然冒出浓烟,蹿出了火苗。当众人手忙脚乱打电话报警、准备救火之时,着火房子的女主人却喊出了一句让所有人觉得惊讶的话:“火是我老公放的!”6月20日,经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公诉,放火的王文武(化名)因放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 

  36岁的王文武是长沙人,2000年与妻子刘某结婚。08年因为村里拆迁,夫妻俩获得了一笔可观的拆迁款。妻子刘某说,有钱并没有让夫妻俩的感情更好,“他一直在外面搞婚外情。”两人为此争执不断,多次协议离婚不成,刘某最终将王文武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法官曾对他们进行了调解,两人终于谈妥,两个孩子一人抚养一个,两套房子平分,王文武拿着10万元和车子离开住的家。但王文武刚出法院就后悔了,他觉得自己吃了亏,生气地将妻子扔下,独自开车回到家中。期间,为了能离婚,妻子又打电话给王文武,愿意再多分给他10万元,王文武还是拒绝了。 

  王文武不愿意离婚,越想越气,“大家都别过日子算了。”回到家后,他找来一把铁锤,将家里的电视机、空调、冰箱、茶几等电器、家具砸了个稀巴烂。砸完后王文武仍然觉得不解气,又将棉被从卧室的床上拿下来,放在地上用身上的打火机点燃,随后离开了房间,离开时王文武还不忘把门关了起来。 

  下楼后的王文武没有离开太远,只是坐在离家不远的车上,等着看热闹。半小时,浓烟从窗户里冒出来,楼上楼下的住户都被吓得跑了出来,王文武慌了,跑上楼准备救火,但因为火势太大只好拨打119。 

  一时冲动的王文武并没有想到,自己只是点个火解气竟会造成这样的结果,“我当时喝了点酒,很生气,根本没有考虑到一旦火烧起来会威胁到邻居甚至整栋大楼的安全,更没想到烧自己家也是犯罪。”站在法庭上,王文武后悔不已,但一时的气愤不能成为放火的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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