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0日讯(通讯员 刘瑾)为了骗取通信公司的事故赔款,好为自己建房筹钱,和老婆过好日子,周某丧尽天良,居然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掐晕,然后用自制电击装备对濒临死亡的母亲的颈部、头顶、腹部等部位进行电击,以伪造母亲是遭电击死亡的假象。近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某弑母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周某和女友汤某虽然已经领取了结婚证,但汤某要求周某建好新房以后才同意和他举办婚礼。2011年6月,周某和汤某花了五六万元在醴陵买了块地皮,并打好地基,准备建房。但因为建房需要很多钱,周某感到压力很大。为了筹钱建房,周某将罪恶的手伸向了自己的亲生母亲。
去年9月22日晚22点左右,周某用打鱼用的两根竹竿,其中一根竹竿一端扎了用铁丝、铝丝和铜丝制成的圆形网,另一根竹竿一端扎了椭圆形铁圈,将绑在两根竹竿上的电线与一个黑色插头上的电线连接,自制了一套电击装备。当晚,趁母亲睡着之后,周某双手使劲勒紧母亲的脖子,直到母亲口吐白沫,不醒人事。随后,便用自制的电击设备将母亲电死。
周某将母亲的尸体背至其村外自家稻田某通信工地基站供电线路一电线杆拉线处,伪造了母亲被该拉线漏电电击死亡的现场。随即回到家里将其叔叔叫醒,同时打电话给其妹夫等人,谎称母亲没有回家。
在众人寻找过程中,周某拿一根长竹竿故意带其妹夫到抛尸的地点附近,引导妹夫发现尸体,并故意用手抓电线杆拉线,装做触电的样子,并用竹竿敲打电线杆上的电线及拉线。尔后,周某打电话叫人过来,拨打电话给通信公司反映情况并报警。
在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周某没有任何异议。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某因无钱建房,弑杀亲母,伪造其被通信公司电线电击死亡假象以达到索赔目的。周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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