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怀化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共受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1件,党纪政务立案24件,处分13人,组织处理3人。
高频调度“勤推动”。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建立与相关部门定期沟通、定期调度、定期研办等“三个定期”机制,推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月报、问题线索台账登记、联络员制度,对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等6家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问题“零”线索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督办洪江区“6·9”涉黑涉恶腐败案等案件。
深挖线索“大起底”。市纪委监委加强与巡察机构、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全方位“起底”问题线索。对2016年来巡察中发现的10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对全市2017年来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深挖“保护伞”和腐败分子,共筛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案件7件8人。
问责查处“敢亮剑”。市纪委监委对重大复杂案件直查直办,查处了靖州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杨建国充当涉黄场所“保护伞”案件,指导溆浦县纪委监委对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不力的4名公安干警进行倒查追责,责成芷江县纪委监委对该县土桥镇派出所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严肃问责。今年来,通报了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典型案例,向全市释放“有恶必惩、有黑必扫”的强烈信号。(怀化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