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讲究死者入土为安,但是有一些人死后非但没有及时安葬,反而陈尸太平间、殡仪馆,时间长达数年甚至十几年没有人领取,导致太平间、殡仪馆尸柜告急。在一些医院,陈年尸体的数量少则几具,多则几十具,导致正常运行面临困难。而这些无人安置的尸体,也相应地产生了巨额保管费,医院和殡仪馆都不知该如何处理。那么,这些陈年“遗体”到底归谁管?又该如何打破困局,妥善处置这些尸体呢?
在湘潭市中心医院就积压较多的陈年尸体,有尸体一放就是10年,而这些尸体停放的费用,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最低价算起,7具遗体的保管费用已经达到了170万。
那么这些尸体为什么放在太平间如此之久,没有人来认领呢?医生介绍,曾经有一位名叫黄一金的患者,2013年因与同居女友闹矛盾,在友谊广场附近租住地自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而黄一金家属表示由于涉及家庭及感情纠纷,不愿意在任何医疗文书上签字,也不交任何费用,不愿意出面处置遗体。
黄一金家属认为,当时和黄一金同居的女友应该给家属一个说法,并且料理黄一金的后事。由于黄一金的女友也拒绝负责和处理后事,导致黄一金的遗体在医院太平间已经陈放四年多无人处置,4年的遗体保管费已经达到了28万元。
医院太平间停尸房无人认领的尸体,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没有或找不到家属,一种是有家属但是因为各种纠纷拒绝认领。医院认为不管出于什么情况,把尸体停放在医院太平间都不是个办法, 也占用了大量的公共资源。就算要进行尸检或调查取证,也已经过了最佳时间。
在湘潭市中心医院停放较久的,还有一位叫石志强的年轻死者。他在2014年6月在网吧头部受伤后神智昏迷,被人送入医院抢救,因患者父母离异,母亲表示无力负担住院费,也不愿意来医院探视。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而尸体却一直停放在湘潭市中心医院太平间,3年时间没人处理。
石志强的姑姑电话联系到了石志强的父亲。家属质疑死因存疑,认为网吧要承担责任,而且死者头部有骨折情况。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生认为,这些尸体如果要尸检调查取证,已经过了最佳时间。由于死者家属不出现,导致死在已经陈尸太平间3年时间了。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虽然医院已经报请了卫计委和公安部门,应由殡仪馆来火化处理,可为什么湘潭市殡仪馆不接受从医院太平间转来的陈年尸体呢?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家属的尸体必须要家属签字,如果涉及到刑事案件的,就必须要公安部门出具认定的意见,殡仪馆才能火化,这两个条件没达到的话殡仪馆是不能就是擅自的火化遗体,而实际上,有些无人认领的遗体,往往涉及各类纠纷,公安机关不会轻易开具死亡证明,和送至殡仪馆进行火化,导致医院太平间和殡仪馆“尸满为患”。湖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完善法律法规推动解决。
湘潭市卫计委表示,尸体长时间停放在医院太平间如何处理,应该由民政部门管。湘潭市民政局表示,民政部门没有这个职责管理医院里长期停放的尸体,应该由公安部门管。
湘潭市殡仪馆表示殡仪馆肯定会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火化,但是要有手续。否则不予火化。
湖南省民政厅表示,尸体火化必须家属签字,涉及到刑事案件,就必须要公安部门出具认定的意见。
对于有家属却不人认领的尸体,长期占用社会资源,对于殡葬管理部门来说是一个难题,民政部门也在积极研究政策,希望出台一个可以操作的规范。
特约评论员 左珂:
今天的话题有些沉重,面对那些依然还摆在冰柜里的逝者遗体,我们在考虑有限的社会资源被占用的同时,更应该考虑的是作为一个人在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最后尊严,所谓入土为安就是这个道理。虽然我们早已实行火葬,但逝者的身体被这样尴尬的留存在世就是无法“为安”的表现。今天我们记者调查揭露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我们有些政策的制定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快速发展,面对新出现的问题,执行机构竟然尴尬到无法无规可依,这不得不令人感叹。那么,如何避免出现这样的问题?评论员以为,除了要加快解决新问题的政策制定速度,还有一个最根本的,则是在每次政策制定过程中,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和预留的升级空间。只有这样才不会在发展中手忙脚乱的被动应付,这是对所有政策制定者最大的考验。
来源:经视大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