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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卡一直在自己身上,卡上的 16 万余元却突然不见了。去年,家住岳塘区的尹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 “ 怪 ” 事。经过警方调查了解,近日,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批准逮捕。

  2016 年 5 月 30 日,尹女士持卡到岳塘区宝塔路口某银行取钱,发现银行卡内 16 万余元存款竟只剩下了 40 多元钱,尹女士立马来到银行询问情况。

  通过查询,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尹女士,2016 年 5 月 15 日开始,有人通过网络第三方平台,以尾号为 6253 的手机号码确认,陆续转走了其卡上的钱。尹女士表示,这个号码并非她本人及其老公的。随后,银行工作人员还查询发现,有人用尹女士的假制身份证在安徽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修改了尹女士在该银行的预留电话。事后,尹女士立马报警,卡内存款消失之谜很快浮出水面。

  据民警调查,2016 年 4 月,犯罪嫌疑人张某从李某处得知,通过掌握他人银行卡个人信息能将他人所持银行卡内的钱转出来变现,于是打起了歪主意。

  张某先让李某从网上购买了被害人尹女士的银行卡、密码及身份信息等个人资料,然后通过网络联系他人伪造尹女士身份证,以尹女士名义办理新的银行卡和手机卡,并将尹女士持有的银行卡预留手机号修改为该号码。接着,张某伙同另一同案人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尹女士所持银行卡上的钱转移至自己以尹女士名义办理的银行卡上,最后从该卡上将钱转移并取现。张某的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批捕。

  岳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当前移动网络快捷方便,伴随而来的网络犯罪也日益猖獗,不法分子往往通过向市民手机发送带木马病毒软件的链接等方式,获取其银行卡、密码、身份信息等重要资料,然后利用这些资料从事犯罪活动。广大市民不要随意点击手机上来历不明的网络链接,确保自己的银行卡、密码、身份信息等个人资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