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低俗的游街广告,当止!

  7月19日,郴州市城区内人民西路人行道上一中年男子头扎小辫,身穿红肚兜、红裤衩扭扭捏捏为某商家做广告。笔者认为做广告宣传应遵循《广告法》: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目前,郴州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此种低俗的广告宣传方式,扰乱了市民的正常出行,不少市民认为当止。

  (今日郴州通讯员 李加诺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