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5月26日讯(记者:楚湟)近日,湘潭科创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某及员工王某某因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大门口组织打横幅公然侮辱法官,分别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

  唐某、王某某因对本公司案件在市中院败诉不满,于2017年5月9日14时40分至15时许和5月11日8时至9时许,两次组织公司员工近20人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大门口拉横幅上访,其中一条横幅内容公然点名道姓侮辱法官(非案件承办人),且拒不听从法院工作人员劝阻,引发大量群众围观。事件相关图片还被他人发布到新浪微博上,对法官名誉造成损害。

  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警后,迅速派民警赶到现场处置,并将相关人员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讯问。经调查取证,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唐某、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