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记者 岳霞 通讯员 黄军山

  书包越来越重,课外班越报越多,“眼镜娃”越来越低龄……当社会、家庭和校园都被“教育”绑架,所有的压力最终都落在了孩子稚嫩的肩上。这真的是我们想要的教育吗?当然不是。

  昨日,长沙市教育局发布《长沙市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六项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减负六条”),提出以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转变教育理念,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该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该规定的附件中,市教育局还附上一封给家长的倡议书,呼吁家长慎选“课外加餐”,以免孩子在各种补习班、兴趣班中疲于奔命,扼杀孩子的兴趣,养成“课内不听课外补”的惰性。

  作息时间  作息时间

  推迟半小时上课已实行

  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时30分,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含自习)不超过6小时。开足、上好体育课;安排好大课间活动或课间操、眼保健操,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阳光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减负六条”具体包括严格遵守作息制度、 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严格规范招生入学和办学行为、严格监管作业布置和批改、严格规范考试和评价、严格管控竞赛活动和教辅征订等。其中有些措施,长沙教育部门已在试点推行,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市教育局副局长缪雅琴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台这个文件并非偶然,不是突然提出来的,而是今年整个教育政策的配套措施,“出台这个文件是有深刻内涵和导向的,‘减负’文件出台前,教育局就已经做了大量工作。”

  2016年8月26日,市教育局正式发文,决定从2016年下学期开始将城区小学生早上上课时间调整到8时30分,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和宁乡县结合实际参照实行。本次“减负六条”的第一条,就是“严格遵守作息制度”,要求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时30分,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含自习)不超过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