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政令将墓地划归国有

  几位投资商的投诉信上写道:2014年6月24日,长沙县干杉镇政府作出《关于接管干杉镇墓地的通知》,告知7月1日起全面接管墓地。2014年7月1日,镇政府出动300余人队伍、开着警车救护车来到村里强行接管墓地,并在墓地安置新的墓葬。

  饶逢春解释,这次接管没有廖辉等人说的严重。当时他亲自带队,来的只有城管队员和几个派出所的民警,后来是通过做“思想工作”将老板劝出。

  他说,干杉墓地自成立后,存在公墓私营、高价销售、招揽区域外的骨灰安葬等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完全违背了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初衷,更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他说,按照政府规定,干杉墓地只能安葬区域内的几个乡镇故去的人员,接受其他地方的死者骨灰入葬属于“跨界”。此外,公益性墓地的收费十分低廉,但干杉墓地接受外来骨灰入葬时,有的收费甚至高达万元。由于当地村民不断告状,镇政府和县民政局几次调解、协商未果。

  2011年长沙市政府出台的27号文件——《关于重新公布<长沙市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镇政府的接管提供了依据。

  该份文件指出:农村公益性墓地墓穴的收费由县级物价部门制定标准,禁止墓地对外开展墓穴的经营活动,不得向村民以外的死亡人员提供墓穴。

  最为关键的是,该文件规定,对于在该文件实施前已建成或者在建的公益性墓地,要逐步移交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此条政令一下,原来引入民间资本建设的长沙县多个公益性墓地全部划归国有。

  长沙县民政局副局长何铁建说,市里新文件出台后,他们开始对安沙镇、干杉镇和位于跳马乡的凤凰山公益性公墓进行清理、接收。“安沙镇的墓地投入资金小,干杉这个已经搞完了,下一个目标就是规模最大的凤凰山墓地。”

  然而,凤凰山墓地所在的区域因长沙市的区划调整,从长沙县境内划到了雨花区管辖。记者了解到,其性质未变,仍是民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