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记者从省纪委了解到,湖南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将新设省纪委派驻纪检组,改革完善省纪委派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10月23日,湖南省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市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省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省属本科院校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派驻机构改革和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纪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是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两个覆盖”、“两个为主”的重大举措。湖南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改革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派驻机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改革分两步组织实施,第一步,向湖南省委办公厅等6家省级机关派驻纪检组,改革完善湖南省纪委派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并实行归口派驻,监督驻在部门及其他30家单位;第二步,完成对现有40家派驻机构的改革调整和其他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实现全覆盖。

  四个《提名考察办法》还对市州纪委书记、副书记,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省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省属本科院校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主体和程序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