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通报9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腐败问题
长沙市纪委日前通报了9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腐败问题,分别是:
1、长沙县黄花镇华湘村原书记、村委会主任曹期辉侵吞公共财物等问题。2004年9月至2014年4月期间,曹期辉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拆迁补偿 款95万余元;挪用拆迁补偿款48万余元且超过3个月未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行贿15万元。2015年4月长沙县纪委给予曹期辉开除党籍处分,司 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望城区月亮岛街道中华岭村原支部副书记彭志良骗取国家征拆资金问题。2011年4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彭志良伙同他人骗取国家征迁资 金157万余元;违反财经纪律虚列开支34万余元;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行贿5万元;以发放补贴为由,侵吞1.25万元。2014年7月望城区纪委 给予彭志良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芙蓉区马坡岭街道西龙村原支部书记刘正德、原村委会主任刘建波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问题。2006年至2012年,刘正德、刘建波利用职务 之便,多次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2万元,各得26万元。另刘建波单独收受他人财物3.4万元。2013年4月芙蓉区纪委分别给予刘正德、刘建波开除党籍 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2人刑事责任。
4、岳麓区梅溪湖街道联络村山塘组原组长于泽贵骗取国家迁坟资金问题。2013年12月,于泽贵利用负责联络村境内征地迁坟工作的便利,伙同他 人采取虚报迁坟户的方式,骗取国家迁坟资金5.8万元,分得2.8万元。2014年12月岳麓区纪委给予于泽贵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 任。
5、开福区湘雅路文昌阁社区原书记陈玉香、原主任夏意玲截留残疾人补贴问题。2006年1月至2014年6月,陈玉香、夏意玲截留残疾人易某某燃油补贴费共4.8万余元并挪作他用。2014年12月开福区纪委分别给予陈玉香、夏意玲党内警告处分。
6、天心区赤岭路街道办事处新开管委会原主任严林钢、原支部书记张苗苗非法收受贿赂问题。严林钢在任职期间(2007年-2013年),先后收 受多家单位贿赂款共计325万元;张苗苗在任职期间(2010年-2013年),先后收受多家单位贿赂款共计125万元。2014年2月天心区纪委分别给 予严林钢、张苗苗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2人刑事责任。
7、浏阳市淳口镇黄荆坪村原支部书记寻金花套取并侵吞村级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3年期间,寻金花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拟村级工程量的方 式,共套取村级集体资金160余万元,并将其中的18.03万元非法据为己有。2015年6月浏阳市纪委给予寻金花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 事责任。
8、雨花区同升街道白田社区筹委会主任邹香云、原筹委会委员游松林贪污贿赂问题。2007年底,在雨花区职教城拆迁项目过程中,邹香云、游松林 等人以虚假方式套取拆迁遗漏补偿款9万元,事后,各分得1.5万元。2008年12月,在雨花区职教城办理结余时,邹、游以设施补偿的名义套取拆迁资金 30余万元,事后,各分得2.5万元。2007年下半年,在环保路项目建设中,邹、游等人虚造拆迁补偿单,套取补偿款11.2万元,事后,各分得1.4万 元。2015年5月,雨花区纪委分别给予邹香云、游松林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9、宁乡县城郊乡重点办原副主任姜建雄贪污贿赂问题。2013年6月至8月间,姜建雄利用其征地拆迁小组成员的便利,先后采取虚增拆迁房屋面 积、改变房屋结构等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2015年5月宁乡县纪委给予姜建雄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 事责任。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 的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民为本,维护群众利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纪律挺在前面, 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坚决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实际成 效。(长沙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