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链断

慢慢地,江某吸收的资金越来越多。他把这些钱一部分用于做生意,一部分转借给他人。虽然明知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他铤而走险,认为只要借出去的钱能收回来,自己的资金链不出问题,就不会有事。

2011年,江某在贵州承包一个工地,亏了90万元。而当时,一些人借了他钱去做生意也亏了,导致200多万无法收回。2013年,资金链断后,江某因无法归还借款人的钱逃跑,直到2014年8月被警方抓获归案。

等待宣判

检 察机关指控:自2001年至2013年10月期间,江某通过其担任湘乡市中沙信用社云居信用站会计、湘乡市中沙镇云居村党支部书记、湘乡市第七届人大代表 的身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并给付高额利息的方式,大肆向社会公众110余人非法吸收存款达629余万元。

此外,2005年9月,江某在代其妻子(时任湘乡市中沙信用社云居村代办站代办员)办理业务时,通过对信用社客户罗某的5万元存款出具大头小尾票据的方式,将其中4.9万元据为己有,将余下1000元在信用社入账。此前,湘乡市中沙信用社支付了罗某的本息。

庭审现场,江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且考虑为被害人追赃等因素,湘乡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将会依法择期宣判。(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陆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