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

法庭上,王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审的焦点主要在于,被害人邱某是否存在过错。

王 某的辩护律师认为,邱某本身存在严重过错,才引来杀身之祸。辩护律师称,邱某与赵姓女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有赵在公安机关的笔录、通讯和短信记录为证。邱某 为此常常半夜三更才回家,双方经常因此事发生争吵,邱某甚至动手打过王某。案发时双方已有一年多没有同房,夫妻感情出现严重裂痕。王某曾多次提出离婚,但 邱某一直不同意。辩护律师认为,邱某的行为导致王某的身心健康受到巨大的伤害,在该案中存在严重过错,请求法院对王某依法从轻处罚。

针 对王某辩护律师的观点,公诉人予以反驳。公诉人认为,本案是王某自身不能正确处理婚姻矛盾而引发,至于邱某是否存在婚姻法上的过错,与刑法意义上的过错是 没有关联的。双方虽然有争吵,但是这种争吵是家庭矛盾。当时邱某只是躺在床上睡觉,无任何证据证明邱某激化了矛盾。因此,本案不能认为邱某存在重大过错。 记者曾永红实习生张甜梅通讯员张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