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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拟推中小学食堂新政:不少于2荤1素1汤最多8元

A-A+2013年7月2日10:08红网-长株潭报评论

  中晚餐不少于2荤1素1汤,一餐不超8元,不准强制就餐……今年9月1日起,株洲的中小学校食堂有望按照这些标准严格管理。记者昨天从株洲市物价局获悉,《株洲市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布,并将在本月25日举行听证会讨论。    

  严格管理不准外包食堂、不准强制就餐

  株洲市物价局副调研员罗苏简总结了《办法》两大要求:第一,中小学校食堂不允许对外承包;第二,所有学校不得强制就读学生在校就餐。

  “原已对外承包的,应立即终止合同并及时收回开办权。”罗苏简说,虽然严禁外包食堂,不过《办法》允许“学校以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为目的的对内承包管理,但不得收取承包费。”

  罗苏简透露,《办法》对于中小学校学生食堂提供服务的方式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学生自愿原则就餐或提供加热服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

  伙食标准中晚餐不得少于2荤1素1汤

  除了对中小学食堂管理提出明确的规定之外,《办法》还明确了具体收费标准。

  “城区中小学校就餐标准一般是6~7元/人/餐,8元封顶,其余县市执行4~6元的标准。”罗苏简说,有两个原则必须遵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必须按照“保本不盈利”原则收费,高中等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只能保本微利。

  为了保证各个学校食堂不会因为收费标准而降低服务质量,《办法》还对学校食堂的伙食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要求,甚至具体细化到了就餐的荤素搭配及数量:“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学生早餐花色品种主食不得少于3个,配汤1个,稀饭1碗。中晚餐不得少于2荤1素1汤。幼儿园中晚餐还须配水果品种2个。” 本报记者李文株洲报道

  征集

  拨28670011报名参加听证会

  本报株洲讯(记者李文)本月25日,物价部门将就《办法》举行听证会,征集各方意见。讨论后再经过修订,《办法》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此次听证会将邀请25名听证代表参与讨论,其中包括家长代表13名,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代表8名、市民代表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市物价局委托《长株潭报》征集3名听证代表,如果你对《办法》有意见或建议,可拨打本报热线0731—28670011,获取听证会名额。本报将从最先报名的10名读者中挑选3名参加听证会。

  数据

  5%高中学校食堂盈利红线

  根据《办法》要求,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食堂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收取学生伙食费,高中学校最高不得超出5%的结余。

  20%伙食费调整幅度上限

  《办法》要求,学校学生伙食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按期核定。确因价格水平异常波动需要调高学生伙食费标准的,调高幅度不得高于20%。

  50元热餐服务费标准

  对于不具备统一配餐条件、只提供自带饭菜加热服务的学校食堂,《办法》规定每学期可向学生一次性收取不超过50元的饭菜加热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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