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政协对委员履职进行考核,不提交提案,不反映社情民意等都将扣分,60分以下不称职
《长株潭报》3月5日曾报道《市政协委员履职要考核,不合格或被“劝退”》的消息。昨天上午,株洲市政协召开2013年界别工作座谈会,下发了《政协株洲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试行)》和《政协株洲市委员会界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分别对市政协委员履职和界别工作做出了量化考核标准。根据两个《办法》,60分以下的委员将被评为“不称职”。
委员考核,迟到、早退要扣分
5年前,株洲市政协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了《界别工作规则》、《界别考核办法》,对政协委员提出了至少做到“一二三”的工作要求,即每个委员每年至少提交1件提案,反映2条社情民意,参加3次政协活动。然而,对于达不到“一二三”要求的政协委员,株洲市政协相关部门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个别谈话,并没有实行严格的考核。而本次出台的《政协株洲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试行)》,不仅对“一二三”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迟到、早退也要扣分。
一个提案都没提的委员将劝退
“如果你不发声,11万人的诉求就无以表达。”对于出台政协委员考核评分细则,株洲市政协主席黄曙光用株洲市人口与政协委员的比例打了个比方(注:株洲市总人口为390万人,株洲市政协委员338人),要求委员们严格按照细则评分要求,认真履职、积极建言献策。
对于考核结果不称职的委员,株洲市政协秘书长朱振湘介绍,根据《政协章程》和《政协株洲市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视情形给予批评教育、约谈、劝退,停止履行委员职务或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评分细则是根据政协委员的基本工作确定的,如果作为政协委员一个提案都没有,肯定是不合格的,这样无法履职的委员将劝退。”朱振湘说。本报记者周帙恒株洲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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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由谁执行
本报株洲讯(记者周帙恒)对政协委员考核由市政协履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分管办公室的副主席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秘书长任副组长,考核以委员履职台账为重要依据,平时由专委会负责考核,每季度末将考核情况汇报市政协办公室。
另外,昨起正式实施的《政协株洲市委员会界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就界别工作履职尽责、活动规范、台账完整等要求,实行了百分量化值。对界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专门委员会督促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