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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杨伟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A-A+2013年3月4日14:50衡阳政府门户网评论

  衡政人〔20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衡阳市人民政府决定:

  杨伟东同志任衡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邹建军同志任衡阳市中心医院副院长;

  唐业华同志任衡阳市中心医院副院长;

  陈伟同志任衡阳市林业局总会计师;

  刘琳琳同志任衡阳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总会计师;

  周宗宝同志任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吉仕统同志任衡阳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不再担任衡阳市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何辅韩同志任衡阳市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

  周笃春同志任衡阳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不再担任衡阳市畜牧水产局总畜牧师职务;

  贺晓霞同志任衡阳市畜牧水产局总畜牧师;

  段夙成同志任衡阳市畜牧水产局总水产师;

  蒋水文同志任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建筑师;

  宋登飞同志任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总工程师;

  张中信同志任衡阳南岳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南岳机场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

  刘建平同志任衡阳南岳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南岳机场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

  不再担任王柏喜同志的衡阳南岳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南岳机场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职务;

  陈干甲同志任衡阳市技师学院副院长。

  衡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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