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受贿数百万被判无期
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本科评估专家、学科评审专家、大学校长……这些都是张晓琪曾经的光环,他曾在中南大学的前身中南矿冶学院任教,曾在湘潭大学工作15年,在株洲工学院(现湖南工业大学)平步青云,先后担任该院院长、党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官至正厅级。然而,他的好运气在2009年戛然而止。
2009年6月25日,省纪委对涉嫌严重违纪的湖南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校长张晓琪进行立案调查。同年7月,张晓琪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刑事拘留,随后被逮捕。
2011年10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揭开了张晓琪受贿一案内幕,法院认定这位曾在湖南多个高校就职的校长在12年间先后115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15.6万元、港币251.5万元、美元1.55万元和34英寸索尼牌彩电一台、黄金项链一条。法院一审判决张晓琪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追缴犯罪所得。
张晓琪不服判决,上诉到省高院,他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重。记者今天从省高院了解到,该院做出终审裁定 ,驳回了张晓琪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