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醴陵1月22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儿子身患重病无钱医治,为筹集医疗费竟在从事贩卖假烟的邻居唆使下参与非法贩卖假烟一百箱并从中获利三千元。经湖南省醴陵市检察院公诉,2013年1月21日,朱某被该市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现年49岁的朱某,湖南株洲县人。朱某在其子身患重病后,找到其邻居孙某(另案处理已判刑)借钱。当时正在从事非法贩卖假烟的孙某便提出让朱某入伙共同贩卖假烟并给付一定提成作为报酬,得到朱某的附和。
2011年6月至8月,朱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伪劣卷烟。伙同孙某从福建省云霄县“老方”(另案处理)处购得假冒注册的伪劣卷烟翻斗白沙、平装白沙共计100箱,分3次运至醴陵后,由孙某卖给刘某、夏某(均已判刑)和彭某(已行政处罚)等人。朱某从孙某处拿到销售的115000元后,分三次从银行转账至“老方”提供的账号上,共计付款112000元,朱某从中非法获利三千元。
经鉴定,朱某涉案伪劣卷烟价值250000元。
(原标题:儿子患病无钱医治 父亲贩卖假烟获利三千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