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兼任律师参与营利属于违规违法
公务员究竟能否兼任执业律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景一对这个问题上则作出了明确的解答:根据《律师法》第十四条“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以及《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刘景一教授表示,司法局的主要工作就包括监管律师、监狱等方面的工作,而这位司法副局长兼任律师的行为就是典型的知法犯法,其行为就好像是运动场上的运动员又身兼裁判一样。
当地早有先例,前者为政府法制办主任,两人在同一事务所
据之前媒体报道,湖南省祁东县政府法制办主任伍某于2008年被网友网上举报,身为国家公务员,政府法制办主任却又兼任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后经媒体曝光后引起湖南省司法厅相关领导重视,要求加强监督管理。经查实后,湖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依法收回了伍某的律师执业证,并对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进行批评教育,以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而据悉伍某与赵勇平隶属当地同一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