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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个月平坟200万座 未完成任务领导将被免职

来源:潇湘晨报2012年11月5日09:49【评论0条】字号:T|T

7月11日,河南省商水县,道路两旁公墓的立碑被人推倒。7月11日,河南省商水县,道路两旁公墓的立碑被人推倒。

  河南省周口市今年开展了大规模平坟复耕和殡葬改革,目前已平迁200多万座坟墓,复种耕地近3万亩。当地官员称,平坟的初衷是解决大机器耕作、死人与活人争地问题。但由于部分地区强制平坟,公墓建设简陋,平坟工作也遭到一些反对和质疑。有专家提醒,殡葬改革不可操之过急,应以说服和引导为主,同时做好公墓等配套设施建设,真正服务于民。综合新华社、《新京报》报道

  进展迅速3个月内平坟200万座

  据此前河南当地媒体的报道,7月21日之前,周口市完成的平(迁)坟数量是近10万座,而到目前,平(迁)坟已超200万,进展十分迅速。

  周口市大规模的平坟复耕和殡葬改革始于今年。今年3月,周口市委、市政府发布的“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到,全市基本农田现有坟头300多万个,占耕地3.5万亩。文件要求,用3年时间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火化率100%;彻底遏制偷埋乱葬和骨灰二次装棺;不再出现新坟头,逐步取消旧坟头。

  为了让农民平坟,周口出台了免费火化、公墓建设等殡葬惠民政策,规定:每具遗体600元的火化费用由财政承担,并免费提供骨灰盒以及遗体接送等服务;全市规划建设3130座农村公益性公墓。

  雷霆手段完不成任务,党政正职就地免职

  商水县是周口市确定的殡葬改革试点县。该县也设定了三年任务,2012年底前,各乡镇(场、办、区)都要完成30%以上的平坟复耕任务;到2013再完成40%;到2014年底,全部完成。

  3 月13日,商水县县长杨珺在殡葬改革动员大会上提到,商水作为产粮大县需要土地支撑,县产业聚集区亟待西扩,但“入土为安”的丧葬观念根深蒂固,死人与活人争地矛盾突出。从生态和环境角度,该县因土葬年消耗木材近万立方米,逐年造成的林木损失和生态环境破坏同样不容忽视。

  为推动平坟复耕工作,商水县组建了县殡葬改革执法大队,专职开展殡葬改革执法活动。执法大队的招聘人员有一部分是退伍兵。

  商水县还组织督导组,对各乡镇(场、办、区)殡葬改革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督导。完不成任务且排名后三位的单位,第一次,县里对党政正职诫勉谈话;第二次,将降职半格使用;第三次,将就地免职。

  鼓励政策平一个坟头,村民可获200元有村干部称,他们村里三天两头就会迎来县里宣传平坟的队伍,后面还跟着挖掘机和推土机。

  商水县朱集村村支书朱伟称,平坟,村干部要带头。他曾召开两次家庭会议,平坟的事还是没通过,他只得强制执行。5月底,朱伟雇人用了两天时间,把全家几个爷爷、太爷的坟头全部平掉,一共28个。

  在村干部、党员、教师会议上,朱伟要求他们也带头平坟。朱伟说,如果村干部不带头,就免职;教师不带头,就停课;党员不带头,就开除党籍。

  对于村民,平一个坟头,可获得200元钱;主动迁坟进公益墓地者,还可获三五百元补助。此外全县登记人口可享受600元标准的免费火化,以上这些费用均由商水县财政负担。

  朱伟还提前向在外地工作和上学的人打电话、发短信,告诉他们,要是不主动回家平坟,他就用铲车把坟平了,“到时候面子上可不好看。”

  另外,按照商水县要求,无论是祖坟还是近二十年来的新坟统一平掉,不区别对待。

  公益墓地条件简陋,经费成问题

  商水县从2007年启动建公墓工作,5年内只建了两三个公墓。但今年3月到6月底,全县建成公墓350座。

  不过,公墓大都比较简陋:一圈柏树苗,再加一个建房用的楼板戳在地头,上面用黑漆刷上“公墓”字样。公墓的地是从村民处租来。

  公墓经费也让人发愁。今年6月,有村干部称,县里承诺奖3000元钱,但还没落实。每年租地钱要4000多元,这笔钱从何而来还没着落,以后找人管理墓地的花费更是问题。

  一些租地村民也反悔,不肯将土地出租作公墓,并进行了复垦。这种情况在很多村子都出现了。

  另外,虽然建成了公墓,但很多公墓里还没有棺木迁入。按照商水县要求,被平坟头里的尸骸可以火化,也可以换成较小的棺木,移入公墓。但一些村子都是将坟头在地面上的凸起平掉,棺木尸骸并未移走。

  有村民称,他们不愿将坟迁入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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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平坟”规定面临修改

  民政部门强制平坟是否有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上述“强制执行”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后,将面临变革。因为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意味着《殡葬管理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无权对强制执行作出规定。如需要强制火葬或者平坟,具体实施将不再是行政部门,而是由民政部门作出行政决定后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表示,《殡葬管理条例》和行政强制法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确实存在冲突,将来必定会在法规清理中被修改。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认为,应尽快将该《殡葬管理条例》上升到法律层面。

  因应这一变化,湖北省政府已将《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原第三十五条中的“逾期不改的,可以强制火葬并平毁坟墓”删除。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李波称,《殡葬管理条例》正在修订中。他同时表示,做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才是殡葬改革推行的主要工作方式。民政部门在殡葬执法上的方式和程序也将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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