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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一保险公司经理骗保300余万获刑10年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2012年10月16日09:20【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湘潭讯(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宋红)窃取客户信息,虚构他们疾病、死亡以骗保。记者昨日从韶山市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陈某侵占公司财产300多万元,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30岁的陈某曾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韶山支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柜面经理。但他沉迷于赌博,输多赢少,一发不可收拾。为了弥补赌博带来的亏空,陈某打起了公司的主意。2009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他利用职务之便,用客户留存在保险公司的身份信息,在中国工商银行韶山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韶山支行等4家银行私自开设银行个人账户。

  账户办理好后,陈某在保险公司的电脑办公系统中,虚构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或死亡,进行虚假理赔,侵占保险公司资金212万元;采取虚构被保险人申请退保的方式进行虚假退保,侵占保险公司资金116.8万元;两项资金共328.8万元。

  钱财到手,陈某又伙同朋友聚众赌博。去年11月,陈某的侵占行为被保险公司发现,他向公司退还133.4万元。迫于法律威慑力,陈某主动到韶山市公安局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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