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临澧7月23日讯(通讯员 刘志强)今日,由湖南省临澧县检察院追诉的盗掘古墓案漏犯杜某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9年12月31日,临澧县检察院受理了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等八人盗掘古墓案,该犯罪团伙在2009年7月至9月期间,携带炸药、雷管来到临澧县“九里楚墓群”内盗掘古墓3座,窃得国家三级文物9件、一般文物12件,被盗掘的古墓经湖南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均为战国时期封君一级的墓葬,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经过仔细审查,发现有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线索。为此,办案检察官进一步加大审查力度,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杜某也参与了盗墓,应受到刑罚的追究。
2010年5月26日,临澧县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查清杜某的犯罪事实后移送审查起诉。2011年8月2日,犯罪嫌疑人杜某被抓获归案,后检察院以其犯盗掘古墓葬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