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引入赌博网站,大肆发展下家拉拢群众投注,然后从中抽成牟利。从2011年3月份至今年5月份,该团伙总计经营地下“六合彩”315期,先后接受投注金额逾7000万元。6月26日,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甘某、徐某、李某、杨某、陈某、杨某某、贺某(女)等7人。
经查,2011年3月,犯罪嫌疑人徐某邀甘某经营地下六合彩,并承诺将其推荐为“总代理”,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开始还能强装“镇定”的甘某开始积极行动起来,一张网络赌博网开始慢慢铺开。
甘某首先聘请网络维护员陈某从网友手中租得一个名为“洪赢“的六合彩赌博网站,预谋通过发展下线接受他人代理投注,随后,吸引社会人员参与其中,以从中抽成牟利。
经初步侦查,甘某先后发展了包括李某、杨某等10名代理,而这10名代理共发展了会员98人。10名代理下线接受码民投注后,通过登陆地下“六合彩”赌博网址,输入账号密码完成报码。甘某则与上线徐某、贺某单线联系,将网站上投注的金额报给徐某、贺某,所有地下“六合彩”交易的资金往来,都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完成。甘某一方面是总代理,同时也收注开单,并提取其上线徐某给其的提成,而甘某的10名下线人员则提取与其不等的提成。由此甘某等人共非法获利近500万元。
此起特大网络地下“六合彩”赌博案,由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于今年5月10日在网上巡查中发现,后经益阳市公安局批准指定由该局管辖,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