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益阳6月28日讯(通讯员 李睿孜 李欣健)在酒吧喧闹遭保安制止,两名九零后打砸了酒吧还觉不过瘾,又持自制枪随意射杀顾客,致多名顾客受伤。经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26日,夏某、李某因犯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两罪被判刑。
夏某和李某都是益阳市人,初中毕业后就开始混社会。2011年1月,两人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各十一个月,刑满释放后也一直没有正经工作过,经常泡酒吧。
2012年1月20日,夏某、李某在秀峰中路的唐会酒吧玩,因为胡闹遭保安制止,便和朋友一起在酒吧内打砸了一番,见保安报警便扬长而去。离开酒吧后,夏某、李某感觉还不解气,又开车来到酒吧门口,夏某从其车内取出一支散弹枪交给李某,李持枪朝门口开了四枪,当时正从酒吧出来的吴某、邓某等四人先后被枪击中倒地。夏某随后将散落的四枚弹壳捡起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吴某等四人均构成轻伤。案发后,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未对被害人给予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夏某、李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同时,夏某非法持有枪支二支、李某非法持有枪支一支,均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两人均系主犯,且系累犯,应数罪并罚,遂宣布对夏某、李某分别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和四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