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2011年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昨日发布,初步核算,长沙市2011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5619.33亿元,成为全国七个GDP总量超5000亿元的省会城市之一,跻身于5000亿元方阵。
2011年,长沙继续发挥省会城市的核心增长极和引领作用,长沙GDP总量在全省的占比为28.6%,人均GDP为全省的2.7倍,经济总量在长株潭三市中的占比达67.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60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833元。城市居民年末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29.7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3.1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51平方米。记者赵晶 通讯员欧阳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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