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3日讯(记者 姚学文 通讯员 李波)今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长沙主持召开2012年全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会议,部署为期4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整治。
生产领域:重查中标价格
偏低基本药物生产企业
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张光荣介绍,此次集中整治,在药品生产领域的检查重点,是企业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物料平衡存在问题,或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企业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的行为;企业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的行为等3类行为。
重点检查的企业为中标价格明显偏低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外购原料药用于制剂生产的企业;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企业等8类。
冒充药品销售等行为
在药品批发领域,检查的重点,是“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对购销票据、记录和库存药品的审核不严格,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不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不一致;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进行违法药品广告宣传以及销售违法广告宣传品种;在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等6类行为。
而曾涉及购销假药案件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案件;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去年以来有群众举报等5类企业,将成为被查重点。
零售领域:重查未按要求
销售处方药和特殊药品
在药品零售领域,检查的重点,是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的销售去向不清;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进行违法药品广告宣传以及销售违法广告宣传品种;出租出借柜台等7类行为。
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零售药店;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零售企业;去年以来有群众举报的零售企业;管理基础薄弱,尤其是近一年来GSP检查中要求限期整改的零售企业等,是被列入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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