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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后长沙不再收路桥费

来源:潇湘晨报 2012-03-09 07:57:43

  本报长沙讯  目前由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代表政府征收的路桥通行费,为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所征收的路桥通行费统一使用省财政印制票据,所收通行费除正常的收费开支、路桥维护和按合同给付外商的投资回报外,其余将全部用于长沙市区路桥建设贷款本息的偿还,不得挪作他用。

  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相关负责人透露,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自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收费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再过12年,长沙地区将不再收取路桥车辆通行费。记者斯茅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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