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务院法制办全文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内部应当通过竞聘上岗产生岗位人选。长沙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规定将彻底打破事业单位长期以来的论资排辈制度。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本报记者李柯夫 长沙报道
焦点一 通过竞聘上岗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征求意见稿内容: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是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实行岗位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公开招聘,从事业单位外部引进人才,提高新进人员素质;通过竞聘上岗,从事业单位内部选拔人才,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为做好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工作,征求意见稿明确:一是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二是事业单位内部应当通过竞聘上岗产生岗位人选,竞聘上岗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运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方法。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竞聘上岗的方式方法。
解读 彻底打破论资排辈制度
“通俗地讲,现在的事业单位仍然是吃大锅饭,讲资历,‘排排坐分果果’”长沙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国家拟定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意味着事业单位将彻底打破传统观念中的“铁饭碗”,改革后将引入竞争机制,每个单位到底有多少个座位,你适合哪个座位?……必须通过竞聘,没竞争上,将按未聘人员安置,经过再培训后符合条件再上岗。
长沙市人社局有关人士表示,与以往的“职务终身制”相比,新的制度要求“按岗聘用”,就是要实现按需设岗,体现了“因事择人”和“人岗相宜”,将彻底打破长期以来的论资排辈制度。
焦点二 工资福利需兼顾社会分配公平
征求意见稿内容:为了维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兼顾社会分配公平,征求意见稿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问题作了以下规定:一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工资构成,需执行国家的统一政策。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三是国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
征求意见稿指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国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其在年老、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并且对聘用合同的订立、解除和终止等环节,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解读职务等级工资制转为岗位绩效工资制
长沙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最大特点就是职务等级工资制(与人结合,待遇随人走)转变为岗位绩效工资制(与岗位结合,待遇因岗而定,随岗而变)。长沙市人社局有关人士表示,上述规定有利于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两个转变”:即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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