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近日,湖南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进行了明确,并排出了时间表。
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购物袋等: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医疗废物等: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生产塑料制品。
废塑料等: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
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
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0年底,长沙市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市州建成区、长株潭三市县级建成区。
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0年底,全省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所有A级旅游景区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5年底,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农村酒席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
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制品
到2022年底,全省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无偿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电商快递塑料包装
到2025年底,全省电商平台企业和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减少寄递环节二次包装。
农用地膜
到2020年底,到2020年底,形成覆盖全省的农用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加工监督管理制度,构建完备的农用地膜回收利用体系,农用地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到2025年底,农用地膜基本实现全回收,不合格的农用地膜基本淘汰,地膜残留量实现负增长,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
附件: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