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9日讯(记者 王宇晨 郑涛)在湖南任职六年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前往湖北,开始下一个岗位。1月9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 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任命游劝荣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游劝荣2013年1月从福建到湖南工作,担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随后在湖南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游劝荣出生于1963年8月,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人,198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曾先后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 法学会、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局、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等单位工作,还担任兼职律师和公职律师10余年。他还曾经是福建省检察机关第一位人民 监督员。

  到湖南任职时,游劝荣曾自我介绍,他来自闽西红土地,出身于农民家庭,对人民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较强,也有较强的群众观念,自觉弘扬 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无论是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还是在其他工作中都能自觉地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 量和检验自己的工作,努力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游劝荣简历

  游劝荣,男,汉族,1963年8月生,福建上杭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学位。

  1979.09-1983.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3.07-1989.03 福建省委党校教员、讲师(其间:1983.08-1984.07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帮助工作)

  1989.03-1989.07 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讲师

  1989.07-1993.02 福建省司法厅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93.02-1996.09 福建省法学会秘书长

  1996.09-2001.07 福建省法制局副局长(正处级)(其间:1998.07-2001.07挂职任福建省南平市市长助理、市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1.07-2006.12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其间:2002.09-2005.07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6.12-2008.01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省青联副主席(其间:2005.11-2007.09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学科从事博士后流动站工作)

  2008.01-2011.09 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1.09-2012.01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2.01-2013.01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3.01-2013.07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3.07-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湖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其间:2014.03-2014.06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第十一届省委委员。(简历来源: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