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3日讯(记者 刘琦 通讯员 廖正洪 实习生 柴舟)记者今日从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今年1至7月份,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对49511起交通违法行为做出了一次性记满12分的处理,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先后开展了集中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会战”行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响了“隐患歼灭战、路面防控战、宣传攻势战、共治合成战”四大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大了对酒驾毒驾、涉牌涉证、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驾驶证被一次性记满12分的交通违法中,排名前三的分别是酒后驾车,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准驾不符三类交通违法,分别占到了19693起、6055起、5338起。据统计,近5万起一次性记满12分的交通违法当中,有13244起是电子监控抓拍、36267起是被交警现场查处。从驾驶证类型来看,C类驾驶证被一次性记12分的最多,达到36601起,占73.9%;A、B类驾驶证有9189起,占比18.5%,意味着全省有9000多名专业驾驶员因记满12分而被降级。

  交警提醒,如果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记满12分的,驾驶人应当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满分教育,并且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将记分消除。如果是A类、B类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记满12分的还将面临降级处罚。

  [典型案例]

  今年7月15日下午,娄底籍驾驶人王某驾驶湘K26352号牌中型货车,在行驶至长韶娄高速娄底收费站时,被正在这里执勤的高速交警现场查获。驾驶员王某承认,开货车需要B类驾驶证,但他自己只有C1驾驶证。最终,由于准驾不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多项交通违法,高速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1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驾驶证被一次性记满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