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后,煤矿生意不景气,矿厂也要求重组,矿厂几乎停产,谷任根称,陈队长按照入股协议要求结算,要谷任根还要再支付360万元。

因为公司濒临停产,谷任根也无钱支付,陈队长要求谷任根打360万元的欠条。一张330万的欠条是打给陈队长的妻子胡嫦娥,另一张30万的欠条打给了他的弟弟陈某雄。

谷任根称,欠条是陈队长逼迫他签写的,陈队长作为公务员参股经商违规在先,他不承认这两份欠条,因此实名举报。

谷任根向记者展示了之前的汇款单,有汇到陈队长账户的,也有汇到他妻子账户的。

煤矿老板谷任根表示,耒阳市经侦大队陈副大队长就是在参股经商,拿出的证据有陈队长弟弟签字的入股协议,还有银行的汇款记录,其中有的收款人就是陈队长。那么,作为被举报的陈队长,到底有没有参股呢?记者多方联系后,陈队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对此事进行了正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