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2月20日讯(潇湘晨报报记者 颜宇东)2月19日,湘潭市2016元宵音乐焰火晚会组委会发出公告,“2016年元宵音乐焰火晚会因故取消,敬请谅解。其它元宵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照常进行。”

  不少网友在获知这一消息后表示了赞赏,认为此举不仅保护了城市环境,也利于倡导环保意识。此前,湘潭市曾于今年2月5日出台“禁燃令”,规定城区除农历除夕、大年初一、元宵节3天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原计划元宵节晚燃放焰火40分钟

  2月17日晚间,微信朋友圈中就有人称湘潭元宵焰火晚会已经取消。微博“湘潭头条播报”也称,为保护城市环境等,湘潭市政府经过严谨考虑,最后 研究决定取消原定于2月22号元宵节的焰火晚会。就此事,有网友评论说,如果能取消焰火,环保意识也能通过政府此举得以充分宣传。也有网友称,一年放一 次,没问题的。

  按照原定计划,元宵节湘潭城区河西沿江风光带将举办一场音乐焰火晚会。音乐焰火晚会将体现湘潭元素、文化元素和科技元素三大特色。时间定在元宵 节当晚的8时08分至8时48分左右,持续时间约40分钟。2月16日下午,湘潭市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还专门召开了2016年元宵节系列文化活动协调 会,确保焰火燃放和市民观看的安全有序。

  另外,元宵节当天,湘潭的各县市区还会举行百龙百狮闹元宵活动。

  2月5日起湘潭试行“禁燃令”一个月

  2月5日,湘潭市为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自莲城大桥起沿东二环— 五大桥北—湘江大堤—杨梅洲大桥—西二环—北二环(含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莲城大桥闭合区域及沿线外延100米范围内,除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元宵 节三天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湘潭将从2月5日开始的一个月确定为“禁燃令”的过渡期,对过渡期内存在的违规燃放行为将进行劝阻引导。过渡期后,违规者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湘潭市明确,未经批准或不按批准的范围、时间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焰火晚会以 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 元以下的罚款。